根據不同的情形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同,主要就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具體根據發布虛假信息者的行為和造成的影響等因素來判定。
這幾天看到壹個視頻,有個IP屬地是雲南的網友發布了壹則視頻,稱自己在上山撿菌子的過程中遇到3只野生的老虎在打架,配文『有壹種叫雲南的生活 山大王的生活 再也不敢去拾菌了……』該視頻引發網友的熱議。
這個視頻我前幾天也刷到了,本來我還以為是真的,看到評論區的網友在調侃說“兄弟,妳這個角度怕不是在樹上”、“在樹上也不安全,老虎會爬樹”等評論,還覺得挺搞笑的,沒想到就翻車了。
雲南省玉溪市的相關網安大隊工作人員經過核查後發現這個視頻其實在2019年8月份就拍攝好了,地點也不是在野外,而是雲南野生動物園,證實了該發布者是在發布虛假信息,擾亂了公***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被行政拘留5日。
很多人現在為了博流量,會在網上發布壹些虛假的信息或者視頻來吸引眼球,但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可能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下面壹起來了解壹下相關知識吧~
?民事責任
在網上造謠侵犯了別人的名譽權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商業信譽,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造謠或者傳謠的人需要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和賠禮道歉,可能還要進行壹定的精神損失賠償。造謠壹時爽,追責淚汪汪。
行政責任行政責任比民事責任要稍微嚴重壹點,民事責任的賠償 +道歉或許能解決問題,那行政責任的就得去派出所“體驗壹把”了,因為散布的謠言擾亂了公***秩序,或者是誹謗他人造成了壹定的影響,雖然還不構成犯罪,但已經觸犯了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①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秩序的;
②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秩序的;
③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秩序的。
這些虛假的信息可能會引起群眾的恐慌,增添不必要的麻煩,所以為了禁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制定相關的法規可以約束大家。像上面說的雲南網友發布的這個視頻,就很可能讓不知情的人以為雲南很危險,山上容易有老虎出沒,當地人也可能不敢上山了。
刑事責任如果發布的虛假信息構成犯罪的,則進壹步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例如在網上挑撥民族團結、國防利益的,或者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等,利用網絡進行傳播,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社會的恐慌,根據刑法的第二百九十壹條之壹規定,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壹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總的來說不管是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都是損人不利己的事情,不要壹時的頭腦發熱就在網上發布壹些虛假信息,畢竟現在網絡的傳播速度很快,有些事態的發展是不可控的。在網上隨便壹搜因為發布虛假信息被處罰的案例就出現壹大堆,說明有很多人已經觸碰到法律底線了。
不過我們日常在使用電子社交軟件的時候也要仔細甄別,不能盲目跟風去轉發壹些未經證實的新聞,如果發現有人在散播謠言,最好是能夠保留證據,比如所發內容的截圖、鏈接等進行報警處理。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是躲在屏幕後面敲著鍵盤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即使是在網上進行發聲也要遵守法律法規,謹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