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使業務金額30萬,也達到了特別嚴重情節的標準,法定刑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而緩刑只能適用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沒有其他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緩刑的可能性不大;《刑法》第七十二條: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緩刑。其中,未滿18歲的人、孕婦和已滿75歲的人應暫停:
(壹)犯罪情節較輕的;
(二)有悔改表現的;
(三)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宣告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第二百壹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商標法》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行為之壹,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引起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侵權行為成立時,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並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從重處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說明供貨者。
第六十七條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擅自偽造、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商標代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變造或者在辦理商標事務過程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法律文書、印章、簽名;
(二)以詆毀其他商標代理機構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的方式招攬商標代理業務的;
(三)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
商標代理機構有前款所列行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決定停止受理其商標代理業務,並予以公告。
商標代理機構違反誠信原則,侵害委托人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由商標代理行業組織依據章程予以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http://www . China court . org/law/detail/2013/08/ID/146629 . 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