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區積分入戶評級標準:
積分多少才能入戶沒有硬性規定,只是按照積分的高低來排名。
各區積分辦每季度對各區或鎮(街道)申請人獲得的積分按等級進行排名,並將排名結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務信息網、佛山新市民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各區區委政法委官網進行公示,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各區根據入戶指標數量和積分等級確定入戶名單,最終積分名單抄送同級公安機關
佛山市三水區積分入戶評級標準:
積分多少才能入戶沒有硬性規定,只是按照積分的高低來排名。
各區積分辦每季度對各區或鎮(街道)申請人獲得的積分按等級進行排名,並將排名結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務信息網、佛山新市民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各區區委政法委官網進行公示,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各區根據入戶指標數量和積分等級確定入戶名單,最終積分名單抄送同級公安機關和新設區市人民政府。
戶均總分=基本分+加分+減分+各區自定義指標分。積分指標及分值如下:
壹、基本指標:
(1)合法穩定住所。
1,居住證。
評分標準:
每居住1年累計10分,最高120分。
未按規定換發居住證(暫住證)的斷開時間不計算在內,剩余有效居住證(暫住證)時間可連續計算,斷開前後累計時間超過1年,可計分。
2.房地產形勢。
評分標準: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在佛山擁有合法房產(含住宅和非住宅),按該房產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計分。如果他們有多本房產證,按照所有房產面積相加的總面積計算積分,最高分144。能提供房產完稅材料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自主加分指標中設置加分。
這個加分僅限於錄取分和入園分,入住分是負指標。
3.租房子。
評分標準:
在佛山租住出租屋的申請人(在佛山市流動人口綜合信息系統或佛山市房屋租賃交易監管服務平臺登記,不包括自住和向親友借款的),每滿1年加5分,最高30分。出租屋登記備案斷開時間不計算,剩余有效登記備案時間可連續計算,斷開前後累計時間可加至1年。
在佛山市,先租房再購買合法房產(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兩項分數不能累加。
(2)合法穩定就業。
評分標準:
1,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每滿1年積5分,最高50分;
2.在佛山參加社會保險的,每滿1年累計10分,最高可加分100分。
總分最高150。
二、加分:
註:2022年4月1日起,市人民政府決定取消《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附件《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評分指標》中的“計劃生育”加分指標項。
(1)個人文化和技能。
1,學歷分數線。
評分標準:高中(中專、中職)20分,大專30分,本科及以上50分。分數按最高學歷計算,不累計計算。
此獎勵積分僅限積分入戶。
2、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得分。
評分標準:初級技師20分,中級技師40分,初級技師和專業技師50分,中級技師和專業技師60分,高級技師和專業技師80分。
按最高專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計分,不得累計計分。
(二)具體的公共服務點。
評分標準:在本市從事環衛、公交駕駛員工作的公共服務人員,每滿1年累計8分,最高80分。
(3)科技創新。
評分標準:
近五年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專利權人和發明人每1項得50分。多人擁有壹項專利的,專利權人和發明人得分按50/(數+1)計算。專利權人為第壹專利權人(專利權人和發明人)的,加壹個平均分,即得分“乘以2”。專利權人和發明人為同壹人,可以累積多個積分,無需重復計分。
近5年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權人和發明人1項得40分。多人擁有壹項專利的,專利權人和發明人得分按40/(數+1)計算。如果是第壹專利權人(專利權人和發明人),則加壹個平均分,即得分“乘以2”。專利權人和發明人為同壹人,可以累積多個積分,無需重復計分。
近五年獲得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權人和發明人1的產品得20分。多人擁有壹項專利的,專利權人和發明人的得分按20/(數+1)計算。如果是第壹專利權人(專利權人和發明人),則加壹個平均分,即得分“乘以2”。專利權人和發明人為同壹人,可以累積多個積分,無需重復計分。
(四)表彰獎勵。
評分標準:在佛山工作生活期間,
1,獲得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獎勵每件產品10分,最高20分;
2、獲得地委、政府獎勵的每項產品20分,最高不超過40分;
3、獲得省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每次40分,最高不超過80分。
4、佛山鎮(街道)黨委(黨工委)獎勵按縣級加分。
以上不同等級的表彰獎勵分數可以累計積分。
(5)競賽獲獎情況。
評分標準:個人近5年在廣東省,
1,獲區級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成績60分,二等獎成績65分,壹等獎成績75分;
2、獲得市級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的分值為80分,二等獎的分值為85分,壹等獎的分值為95分;
3.省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分數線為100分,二等獎分數線為110分,壹等獎分數線為120分;
4.全國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成績130,二等獎成績140,壹等獎成績150。
累積分數。
(6)社會貢獻。
評分標準:近5年本市社會服務按以下標準評分。
1.參加本市誌願者或新市民組織的社會活動,每5小時積分1分,最高60分。
2.本市獻血每200ml或單采血小板捐獻1分,計5分,最高60分。
3.無償獻血行為發生在本市無償獻血者,成為本市中華骨髓庫誌願者,得分10,骨髓(造血幹細胞)捐獻成功,得分80。
累積分數。
(七)投資納稅。
評分標準:
1,在佛山投資個體工商戶1年以上的加5分;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1年以上累計得分為10分;投資設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法人1年以上累計15分,以上積分不累計。
2.近五年(稅款入庫期)個人在佛山市累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每滿500元為1分,個人所得稅以外的累計稅款每滿10000元為1分(個人繳納的其他稅款按個人在經營主體中的繳費比例計算)。
(八)衛生防疫。
評分標準:
1.持有兒童預防接種證,按預防接種程序參加預防接種,並在現居住地預防接種門診辦理轉入轉出手續的,加5分。
2.申請人及其配偶自願參加婚前檢查或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的,加5分。
(9)繳納住房公積金。
評分標準:
1,在本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加5分。
2.在本市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每1年加5分。
以上兩項最高可得50分。
三、減分指標(適用於積分入戶和積分入戶)
(1)失信的情況。
近五年在國家、廣東省、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有行政處罰信息、司法不良信用信息等不良信用記錄的個人,或者有行政處罰信息、司法不良信用信息等不良信用記錄並被列入信用異常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負責人,每起案件減10分。
(2)違法犯罪。
1.近5年內受到強制隔離戒毒處罰的,每次扣50分。
2、近5年內因過失犯罪且情節輕微受過處罰的,扣80分。
四、壹票否決指標:
(壹)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
新市民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材料或作出虛假承諾的,壹經發現,取消當年積分申請資格;取得入戶資格的,取消資格,其積分清零,兩年內不得申請積分。
(2)刑事犯罪。
有嚴重犯罪記錄、故意犯罪記錄和嚴重過失犯罪記錄的,不能申請積分制服務。
五、各區自定義指標:
除此評分指標體系外,各區可根據自身實際設置加分項,總分不超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