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權商標註冊費是多少?
商標註冊的費用包括辦公費和代理費。1商標1申請官方收費300元。您可以選擇10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不足10類的,仍收取600元官費。超過10類別的,按30元/類別收取官方費用。
企業可自行或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到商標局註冊大廳辦理商標申請。但建議企業通過商標代理機構申請商標,因為商標代理機構每年辦理的商標代理案件較多,會對企業正在嘗試申請的商標圖案進行搜索,並已確定正在嘗試申請商標的圖案之前是否申請過商標。如果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請,需要向代理機構繳納壹定的代理費。代理機構收取的代理費為每件商標申請65,438元+0,500元至2,000元。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名稱,申請註冊。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為多類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商標註冊申請和其他有關文件可以書面形式或者數據電文形式提交。
二、商標無效宣告申請的時間期限
1和15天:商標所有人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的,可以在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復審。
2.九個月: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九個月內作出評審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三個月。
3.30天:如果審核不通過,業主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宣告註冊商標無效會有什麽後果?
商標無效是註冊商標的無效,相當於被判了死刑,對商標權人的殺傷力很大。面對商標無效的危險,壹定要積極應對,盡力挽救!從商標註冊開始就熟悉相關法律要求,通過合法正規的途徑取得商標權,避免商標無效。
1.根據規定,註冊商標被惡意註冊的,商標局可以作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具體規定:
2.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被宣告無效的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註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不存在。
3.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並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並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執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沒有追溯效力。但是,因商標註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4.未按照前款規定返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商標註冊需要繳納壹定的費用,商標註冊需要的時間壹般在壹年到壹年半左右。而且即使註冊成功,也是使用壽命,壹般是十年。
logo註冊要多少錢?法律主觀性:
LOGO版權費註冊如果是外觀設計商標可以申請版權註冊,需要1,000元。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要支付800-1,000元的代理費。如果是註冊商標,官方收費300。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名稱,申請註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完成對該商標的審查,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進行初步審查並予以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自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認為該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壹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第三十二條的,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
商標著作權登記費多少錢?
如何註冊商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同壹商標向商標局申請註冊,並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的專用權。1,接受商標註冊費300元(僅限10這壹類商品。超過10的商品,超過1的商品每件收取30元)。2.接受集體商標註冊費65,438+0,500元3。商標註冊費65,438+0,500元的受理證明4。補辦商標註冊證費用500元,包括刊登遺失聲明的費用。5.接受註冊商標轉讓500元。6.接受註冊商標續展。7.受理註冊商標延期續展250元。8.接受商標評審750元。9.商標異議500元。換商標250元。11.發放商標證書50元。500元13商標許可合同備案費為150元。其實商標註冊最快也要壹年多,商標註冊也有盲區期。所有的商標在註冊過程中都可能有商標駁回、近似、撤銷和異議。相信這也是每壹個註冊商標的人都想知道和應該註意的問題。畢竟壹個商標註冊過程再順利,至少也要壹年。
法律客觀性:
標準的商標註冊費用是按類別和數量收取的。每類每個商標收費標準為:普通商標每個3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費,國內公司或個人,含國家費300元)。代理公司網上報的通用商標每件1.5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費用,國內公司或個人,含國家費用在300元)。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各1.5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費用,國外公司或個人,含國家費用1.500元),不同代理機構收費不同。商標註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註冊商標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經知識產權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應包括:1。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其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並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2.專有權: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專用權,任何其他人不得擅自在同壹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3.許可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法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4.禁止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制止他人在同壹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5.抵押權的設定:商標註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定抵押權。6.出資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出資。7.轉讓權:商標註冊人有權通過法律程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無償轉讓給他人。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按照繼承順序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