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是壹個極度害怕時間流逝而未老先衰的人。
即使是在手機裏照片很多的今天,我甚至已經有壹個月沒有用水性筆寫字了,幹脆保持著什麽都記錄的習慣。
我不是壹個情緒化的人。大概是因為我覺得愛妳是壹件值得妳幸福的事,所以我會告訴妳我是否喜歡妳。
如果我吻妳時妳微笑,我會吻妳。
今天才知道,哎,喜鵲喝多了可樂會變成烏鴉,說多了會變成謝謝,妳的貓太喜歡妳了會變成兔子。啊,而人類太害羞的時候,想說的話就會變成文字,藏在句首。
有時候我很執著,希望我真的會忠於我的生活。如果妳愛壹個人,妳只愛這個人。
但不幸的是。
甚至當我說這些話的時候,我都恨我自己。討厭成為那種愛上第二個人第三個人的人。
但不幸的是。
妳走的時候我不難過,但是我討厭那種感同身受的感覺,現在也討厭。好像把喜歡的換成別人就不純了。
如果我純粹的喜歡妳,那我至少可以感動自己。
如果我愛妳,我會做很多事,不是為了付出,也不是為了討好,更不會為了換取妳的關註和溫柔,而去嘗試感動妳。我只是想讓妳知道我有多喜歡妳。
如果有人喜歡,即使那個人不是他想要的,他心裏也會開心。
妳眼裏還有世界,這大概就是我喜歡妳的原因吧。
到了十八歲,妳就不以為意了。他說十八歲學點東西,妳就玩玩就好,別太當真。
十八歲的時候,我喜歡的男生才十九歲。剃著平頭,戴著黑框眼鏡,穿著白色t恤和沙灘褲,看起來純白無汙染。
19歲,我依靠的少年22歲,也戴著黑框眼鏡,他太瘦了。他穿著紅色t恤和灰白色棉質運動褲,看上去很幹凈。他說他會壹直這麽愛我。壹開始我不相信他,後來我相信了他,然後我想,為什麽我壹直不相信他?
現在二十歲了,已經開始穿高跟鞋,藍色長裙,中等體重92斤,蛋清做面膜。我仍然堅持寫作,從15歲到20歲。他們都說我的文筆很美,很傷感,我有壹些還算不上風格的特點。都五年了,我也不是28歲的姑娘了,也沒見過世面。被人愛,被人愛,被人選擇,被人拋棄,這很正常。
我沒有活在神話裏,但我壹直堅持選擇自己喜歡的壹切。我媽跟我說,女人要選擇愛自己,這樣至少壹輩子不會太累。
我不知道。我記得韓寒說過“我覺得幸福就是和我喜歡的壹切在壹起。”
所以我沒有。
如果我吻妳,妳微笑,我會吻妳。
那是因為我還有很多時間成長,我想我會愛上很多人(也希望妳不要給我這樣的機會),但是我只能喜歡妳壹次。這個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種愛,但沒有壹種是可以重復的。
其實烏鴉也會唱喜鵲歌,那是回憶。
我不想抹去我所經歷的壹切。
妳要多穿衣服,好好工作,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抽時間想我。
不要停留在妳該去的地方,因為我期待壹個更好的妳,正如妳期待壹個更好的我。
如果有人在妳累的時候給妳壹個擁抱,妳要盡情的擁抱她,但是要和我在壹起。也許我會等妳長大,也許不會。如果妳能想起我,妳回去的時候還能看到我。不要讓我太難過,那我還可以是妳的。
嘿,孩子,我只想和妳壹起年輕。
也許我不再叛逆了。
我曾經是那麽的厭學,恨不得馬上從學校出來。我曾經三言兩語地生過父母的氣。我媽媽做不到。我也是半夜離家,在擁擠的路口失去理智。我曾經厭惡這個世界,厭惡生活。
我曾經想把這些人留在這個城市。我曾經試著愛妳壹輩子。我太傻了,以為自己看透了壹切。
我曾經難過到看不清。
我絕望又失落,看不到遠方。
但是現在不行了。
他們說放棄容易,學壞容易,墮落容易。不,因為我根本做不到
因為那樣妳就沒有勇氣面對身邊光鮮亮麗的世界了。
所以現在,二十歲的我克制了自己的脾氣,和壹個陌生人侃侃攀談,戰戰兢兢的謝絕了別人的好意。我告訴自己,物質和愛情壹樣重要,然後我選擇了適度的去做壹些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所以,我更喜歡喜歡的人。
如果我愛妳,妳碰巧也愛我。希望我們不要以愛的名義傷害對方,永遠不要。
妳發現世界上有壹個愛妳的人嗎?
是的,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