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Xi高陵區高層次人才專利資助管理暫行辦法(試行)》。
第四條申請條件1。獲得個人專利且是當年企業專利第壹發明人的高層次人才;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 * *提出的專利申請,可由符合上款規定的任何人提出,壹項專利只能享有壹項授權。三、高層次人才擁有授權專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存在專利糾紛。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