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團子”這個詞缺乏意義,所以很難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2.與其他商標相比,“團子”二字相似,容易混淆。
3.“團子”是傳統食品,被廣泛認可和接受,缺乏獨特性和個性。
4.“團子”已經被其他企業在幾類商品和服務上註冊,不能在其他類別上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