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美國有95萬專門從事研發的科技人員,居世界第壹。那壹年,美國每萬人口中有39名研究人員,每萬勞動力中有76名研究人員。與1980相比,我國科研人員總數增長了46%。
科技人員分布
1990年,7%的美國研究人員在聯邦政府機構工作,76%在工業企業工作,14%在高等院校工作,3%在其他非營利組織工作。與1980相比,我國各部門科研人員占比僅提高了4個百分點,政府機關降低了2個百分點,高校和其他非營利組織降低了1個百分點。
科技人員培訓
美國科技人員主要由大學培養。1992年,美國共有238所主要大學,其中排名前35的大學培養了博士,占當年美國博士授予總數的43.45%。1992年培養博士排名前10的大學有: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密歇根大學安娜堡分校、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俄亥俄州立大學、明尼蘇達雙城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斯坦福大學和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每所學校授予的博士學位數量在560到796之間。這10的大學,除了斯坦福,都是州立大學。
1991—1992學年,美國40個日歷年共授予9個博士學位,其中理工科、醫學、農業博士22689個,占55.8%;碩士352838人,其中理工科、醫學、農業碩士97575人,占27.7%;此外,還授予了27,965個各種醫學的高級專業學位。本學年理工類、醫學類、農業類博士學位數量最多的學科為:5499(不含建築學等。),物理科學(包括物理、化學、天文等)4391。),生命科學4243,醫藥衛生161,農業與自然資源1265438。授予碩士學位最多的是:工科25977,醫學生23065,計算機與信息科學(不含通信等。)9530,物理科學5374,生命科學4785。
1992在美國大學獲得博士學位的人的年齡中位數,物理科學30.7歲,生命科學32.7歲,工程31.5歲;從獲得學士學位到獲得博士學位的中位數年限分別為8.1年、9.4年和8.7年;註冊研究生的中位數年限分別為6.5年、6.7年和6.2年;博士學歷和本科學歷的比例分別為68.4%、53.5%和865,438+0.8%。女性比例分別為‘19.7%、39.3%、9.3%;美國公民的比例分別為54.2%、65.7%和38.7%。從畢業後的就業意向來看,工科博士的首選是工商,其次是學校;生命科學博士的首選是學校,其次是工商;物理科學中持有這兩種選擇的人大致相當。約56%的博士就業後主要從事研發工作。
通過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美國政府每年資助3000多名博士生、1000名碩士生和10000多名重大青年研究人員。從1984開始,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還設立了“總統青年科技獎”,獎勵優秀的青年研究人員,每年200個獎項,每個獲獎者可以在五年內獲得654.38+萬美元的獎金。這些措施對美國培養優秀的科技人才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科技基金
1993年,美國科研總支出達1608億美元,超過日、德、法、英四國總和。目前美國科研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約為2.8%。在過去的10年中,美國的科研經費增長率(以定值美元計)約為5%,超過了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
科技經費來源
美國1993科研經費中,43%來自聯邦政府,51%來自工業企業,6%來自其他來源。與1983相比,工業企業多提供了3%的科研經費,其他多提供了2%,聯邦政府減少了5%。但聯邦政府仍然是美國科技資金最重要的來源之壹。即使扣除國防科研支出,政府仍承擔國家科研支出的25%,遠高於日本和德國。特別是基礎研究經費,在美國主要由聯邦政府提供。
美國工業企業33%的科研經費來自聯邦政府(享受近壹半的聯邦科研經費);非營利性研究機構的資金62%來自聯邦政府,14%來自工業企業,其余34%來自自身;就高校而言,除去設在高校的聯邦資助的研發中心,1993年的科研經費總額達206億美元,其中聯邦政府提供55.5%(即高校使用了當年聯邦政府科研經費總額的1.6%),州政府提供7.9%,工商企業提供7.3%,其他機構和個人提供9。7%,自身提供19.6%。相比1983,美國高校來自聯邦政府的科研經費相對較少,而來自州政府、工業企業、各行各業以及自身的科研經費相對較多。1992年,獲得聯邦政府科研經費最多的10所高等院校分別是約翰霍普金斯大學(5.34億)和麻省理工學院(2。5億)、斯坦福大學(2.47億)、華盛頓大學(2.45億)、密歇根大學(2654.38+0億)、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2.03億)、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2.02億)、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654.38+95萬)、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上述學校占聯邦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總額的22.72%。據美國排名前20的大學統計,他們的科研經費有665,438+0%來自聯邦政府,占聯邦對他們資助總額的82%。
科技經費的分配
在美國,11%被聯邦研究機構使用,72%被工業企業使用,13%被高校使用,4%被其他非營利組織使用。與1983中的1983相比,各部門在國家科研經費分配中的相對比例,大學和其他非營利組織各增加了1個百分點,而聯邦政府機構和企業各減少了L個百分點。
美國研發經費分布分三個階段,基礎研究占16%,應用研究占25%,開發研究占59%。1993與1983年相比,基礎研究提高了3個百分點,應用研究提高了2個百分點,發展研究降低了5個百分點。就部門而言,三個階段的經費分配在政府科研機構中分別占20%、28%和52%左右;在工業企業中,分別為5%、20%和75%;在高等院校,分別為66%、26%和8%;在其他非營利組織中,分別為37%、29%和34%。值得註意的是,高校承擔了我國壹半以上的基礎研究任務;工業企業既是開發和應用研究的主體,也是基礎研究的主力軍,地位僅次於高等院校。
1993按學科劃分,美國聯邦政府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經費的40.64%用於生命科學(包括生物科學、醫學、農業科學、環境生物學等。)和21.27%為工科(含冶金、材料、化工、機械、土木、航空等學科)。17.17%用於物理科學(包括物理學、化學、天文學等。),環境科學(包括地質學、大氣、海洋學等)8.97%。),計算機科學和數學4.35%,其他科學(包括心理科學等)7.60%。).聯邦政府對大學的研究經費52.83%用於生命科學,9.86%用於物理科學,5.96%用於環境科學,5.36%用於工程科學,2.31%用於計算機科學和數學,23.67%用於其他科學(包括國防研究)。
美國政府提出的聯邦科研預算65,438+0,996只比65,438+0,995高2.4%,但各個研究和部門分配的經費呈現不同的趨勢,基礎研究增加3。2%的經費,應用研究增加不到L%,發展研究減少近1%。國家科學基金會主要支持大學的科學研究。1996年,國家衛生與健康研究所的科研預算為118億美元。比如%也用於支持高等院校等機構的生物醫學研究。
科研管理系統
聯邦政府在科技領域的最高決策權在於總統。克林頓總統在內閣中成立了以他本人為首的部級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以加強對科技工作的領導。總統辦公室內設總統科技顧問委員會和科技政策辦公室,為總統處理相關科技事務提供建議。總統首席科技顧問相當於總統助理。他是白宮的專職成員,總統科技顧問委員會主任和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主任。他直接向總統報告,並參與國家經濟會議和國家安全會議的最高決策。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等聯邦機構也參與制定國家科技政策和計劃。
除了上述機構之外,還有許多非官方機構在制定和執行科技政策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咨詢作用。其中包括:美國國家科學院、美國國家工程院、美國國家醫學科學院、美國科學促進會、各種科技協會;美國大學協會,全國州立大學和贈地學院協會,以及壹些主要的大學、高科技公司和組織,如電子工業協會、國防工業協會、化學制造商協會等。他們通過各種渠道為總統和聯邦政府提供廣泛的科技咨詢服務。美國國家科學院具有雙重職能,既是學術榮譽機構,也是聯邦政府的科學咨詢機構。目前約有1500名院士,23個專業系。國家研究委員會是其領導機構;它由17名董事組成,由總裁提名和任命。國家工程院(院士65438人以上+0.500人)和國家醫學科學院(院士700人以上)性質和國家科學院差不多。
美國國會在國家科技發展中的作用也很重要。政府的科技立法草案、重要科技機構的設立、重要科技官員的任命以及科技預算都需要經過參眾兩院的審議和批準。目前,眾議院有壹個科學、空間和技術委員會,而參議院沒有商業、科學和交通委員會。
科研機構體系
美國的研發工作是在四大研究機構中獨立進行的:聯邦政府實驗室、私人工業公司、大學和其他非營利機構。通過研究合同、采購合同等政策,聯邦政府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影響政府之外的科研機構,使國家科技工作成為壹個整體。除了聯邦政府,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各州政府為了發展本國經濟,也開始關心和參與本國重大科技項目的管理,但壹般不直接設立研究機構。
聯邦政府研究所
美國聯邦政府共有13個部門和50多個獨立職能部門,其中約有17個部門或獨立職能部門與科學技術密切相關。在這17個部門中,有6個是關系最密切的。美國聯邦政府1996的科研預算總額為720億美元,其中國防部占54%,衛生和公共事務部占14%,國家航空航天局占12%,能源部占10%,國家科學基金會占3%,農業部占2%。以上六個部門加起來占了當年聯邦政府科技預算的95%。
據不完全統計,隸屬於聯邦政府各部門的研究單位有750多個。其中,國防部所屬陸海空三軍設立了108個研究實驗機構,衛生公安部國家衛生研究所設立了20個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國家航空航天局設立了9個研究中心,農業部設立了146個國內外實驗研究機構,商務部設立了國家標準局, 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專利商標局、國家技術信息服務中心和國家通信和信息管理局。
在聯邦政府的實驗室裏有壹個名為“聯邦資助的研究與發展中心”的機構。這些機構的資金全部來自聯邦政府的相關部門,如能源部(該部有53個這樣的機構)、國防部、國家航空航天局和國家科學基金會。這些研究機構的人員都是政府雇員。然而,這些機構的管理由政府承包給高等院校、私營工業企業或非營利組織。這些研究機構壹般規模較大,資金雄厚,主要從事高風險、長周期的研發。
事實上,聯邦政府的科研經費只有三分之壹分配給自己的研究單位(其中四分之壹以上分配給聯邦資助的研發中心),另外三分之二以不同的形式分配給政府以外的研究單位,主要是以研究合同和研究撥款的形式。以1993為例,聯邦政府當年的科研支出為698億美元,其中23.86%由聯邦內部機構支出,如果加上所有聯邦資助的研發中心(9.41%),則為33.27%;工業企業支出44.73%,如果加上工業企業管理的聯邦資助研發中心(3.07%),則為47.8%;高校支出16.86%,如果加上高校管理的聯邦資助研發中心(5.31%),則為22.17%;其他非營利組織支出4.24%,如果加上非營利組織管理的聯邦資助研發中心(l.03%%),則為5.27%;另外,州和地方政府支出0.41%,國外支出0.48%。
據不完全統計,美國私營工業企業目前擁有約2萬個不同規模的實驗室。他們的研發活動大致可以分為兩類:第壹類是聯邦政府通過研究合同或采購合同委托的研究。這類研發工作約占工業企業研發的三分之壹,主要集中在少數工業領域,且集中在大公司。第二類是工業企業自己投資的研究,範圍很廣,主要集中在化工、醫藥、電子、工業儀器、科學儀器等領域。壹般來說,美國工業企業的研發活動集中在高科技產業。比如過去幾年,美國整個制造業的研發支出比例平均只有3.7%,而航空航天業高達18.3%,通信業也是11.5%。
大型工業企業在美國工業研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100家最大公司的研究經費占全國工業研究經費的75%。從業人員1000人以上的工業企業,約占全國工業科研經費的80%。工業公司的基礎研究更集中在少數大公司。10大公司的基礎研究約占全國工業基礎研究的壹半。
大的工業公司大多都有中心實驗室或研發部門,科研經費雄厚,科研設備完善,科技人員眾多。比如IBM在紐約州有壹個中心實驗室,有3000多名研究人員,其中4人獲得過諾貝爾獎。1992年,公司研發經費達到66。44億美元,占其銷售額的65,438+00%。有些公司有相對獨立的研究機構。例如,貝爾實驗室是隸屬於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公司的獨立研究機構,在1.992年的研發經費高達31.1.4億美元。它被譽為美國的“發明工廠”,獲得了2萬多項專利,發明了晶體管、激光器、太陽能電池、第壹顆通信衛星,創立了射電天文學。該實驗室目前有2萬多名工作人員,其中7人獲得過諾貝爾獎。非常重視基礎研究,基礎研究約占總研發經費的10%。除上述兩家公司外,以下公司也以1992的科研經費在美國名列前茅:杜邦公司(19億美元)、數字設備公司(1754億美元)、惠普公司(162億美元)、海斯曼柯達公司(1587萬美元)。聯合技術(165438+4億),默克(1112億),施貴寶(9.93億)。
過去由於反壟斷法的限制,美國大企業很難合作研究。為了提升工業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美國國會在1984年通過了《國家合作研究法案》,為企業間的合作研究掃清了道路。到1987,在美國司法部註冊的聯合研究公司已經超過360家。如半導體研究公司由IBM、英特爾公司、美國無線電公司等35家公司組成。
除了大公司的技術創新,小企業的技術創新近年來也備受關註。美國每年大約有60,000家小型技術企業成立。據統計,小企業每年獲得60%的專利授權,人均技術成果是大企業的2.6倍。在壹定程度上,小企業在技術創新和技術擴散方面比大企業更有活力。
高等院校中的研究機構
1992 * *美國有3638所高校,但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125研究型大學,其中排名前40的大學的研究經費占全國高校研究經費的52%,排名前10的大學有全國高校:20%的研究經費。分別是約翰霍普金斯大學(7.36億美元)、密歇根大學(3.93億美元)、斯坦福大學(3.68億美元)、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3.53億美元)、麻省理工學院(3.24億美元)、明尼蘇達大學(365,438+07萬美元)和華盛頓大學(365,438美元)。
科研在美國高校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研究支出占美國高校總支出的比例在1930年僅為3.55%,在1940年增加到4.04%,在1960年增加到10%,達到18%和65438。
美國大學的研究機構大致可以分為四類:①各系有6000多個教學和研究相結合的實驗室;②美國大約有5000家左右的獨立研究所,有很多專職研究人員;(3)政府在大學設立的各種研究中心;(4)產學合作研究機構。美國高校目前有19個聯邦資助的研發中心,其中能源部數量最多,占研究經費的75%左右。再比如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由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組織和資助,由大學或大學集團管理。每個中心在五年內可以從政府獲得65,438+0,000-65,438+0.5萬美元,並鼓勵工業界向這些研究中心提供財政支持。1985開始建設,1990已建成25座。後來,聯邦政府決定在工程研究中心的基礎上,在大學設立更多的跨學科科技中心,並鼓勵大學和工業公司在雙方急需的研究領域進行合作。這類中心也有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的部分資助,已建成超過65,438+000個中心。自1985以來,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已撥款超過2億美元,在大學建立了5個超級計算機中心。例如,加州大學的超級計算機中心由19所大學組成的大學集團管理。從1973開始,國家科學基金會在高校實施“大學-產業合作研究中心計劃”。目前,在國家科學基金會、州政府和工業界的資助下,已經在大學裏建立了45個這樣的中心。
其他非營利研究機構
這類機構既不隸屬於政府部門,也不設在高校內或隸屬於高校管轄,也不像工業企業那樣以盈利為目的。這裏主要指的是各種私人非營利性的研究所或公司、博物館、動物園、植物園、醫院、壹些社團和私人基金會。據不完全統計,美國目前有200多個非營利研究機構,年預算超過200萬美元,其中壹些機構的年預算接近1億美元。比較著名的有:國際斯坦福研究所、德拉皮爾實驗室、巴特爾研究所、蘭德公司、麻省理工公司、麻省總醫院等。這類研究機構雖然數量不多,但對美國的科技發展影響很大,是其他三類研究機構的有益補充。
科技政策
長期以來,美國政府將科學技術視為實現和維持美國經濟增長和未來經濟繁榮的關鍵因素。聯邦政府年度預算中研發經費的比例長期保持在6%左右。目前,提高美國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已成為國民關註的中心。當今世界,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經濟發展越來越依賴科技創新。從本質上說,經濟競爭力問題歸結為科學技術領域的競賽。
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政府的科技政策要點如下:①國防研究是政府研發的主要支柱。近年來,隨著冷戰的結束,國防研發經費在美國政府科研經費中的比重不斷下降,從1988年的67%下降到1991年的60%。美國國防相關行業雇用的科學家和工程師比例也分別從1987下降到16%和11%到13%和8%。但是,加強軍事實力,研發先進武器裝備,壹直是美國政府在研發領域的首要任務。②大力加強基礎研究。基礎研究經費在政府民間研發經費中的比例現已擴大到40%。1995年,費米實驗室發現頂誇克,這是基礎研究領域最新的重要成果。為了找到這個稍縱即逝的頂誇克,美國政府組織了440名傑出的科學家協作攻關。③擴大對大學教學和科研的投入。(4)加強對新技術企業的風險投資。美國有600家風險投資公司,風險資本總額超過240億美元,支持3000家新技術企業。⑤調動行業研發積極性。⑥促進政府實驗室、工業企業和大學之間的合作。⑦積極推進科研成果商品化。1980年,國會通過了《史蒂文森·懷爾德勒法案》,規定將技術轉移到工業和商業化是聯邦政府實驗室的任務,總經費的0.5%用於此目的。1986年,國會通過了《聯邦技術轉移法》,允許私人公司或個人享有政府資助研究產生的專利權,並依法成立了聯邦實驗室技術轉移小組。(8)擴大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在國際科技合作中,美國政府特別強調維護美國的利益,特別是保護其知識產權。國務院設立了海洋、國際環境和科學局,主管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