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許可證交易
許可證貿易是國際技術貿易中最常見、最廣泛使用的貿易方式。許可貿易是技術許可方和技術接受方之間簽訂的許可合同或協議。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取得許可方擁有的專利、商標或專有技術的使用權,獲得相應的技術,而被許可方則需支付技術使用費和其他報酬,並承擔保守技術秘密的義務。
按授權範圍可分為獨占許可、通用許可、獨占許可、從屬許可和互換許可。
(1)獨占許可。它是指被許可方在壹定區域內對許可方提供的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享有專有使用權。
(2)通用許可。它是指在簽訂技術轉讓許可協議後,許可方仍然有權使用該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也有權與他人就同壹主題簽訂許可協議,將同壹技術給予他人使用。在壹般許可合同中,被許可方往往要求有壹個最優惠條款,規定許可方在本地區與他人就同壹技術簽訂許可協議的,被許可方應當享受最優惠的待遇。
(3)獨占許可。簽署許可協議後,許可方仍保留在指定地域內使用該技術的權利,但許可方不得將該技術許可給他人。
(4)從屬許可。指技術受讓方將其已獲得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的交易方式。授予從屬許可證的企業大多是跨國公司的子公司或其海外機構。由於某些原因,這些跨國公司無法直接向第三方授予許可,於是將技術轉讓給子公司或海外機構,再由這些子公司與第三方簽訂從屬許可技術貿易合同。
(5)互通式立交許可。交叉許可貿易又稱交叉許可貿易,是指技術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雙方將各自的專利、商標和專有技術使用權提供給對方使用。其實質是雙方在互利的基礎上交換技術使用權。互換許可壹般在壹定條件下采用,如合作生產、合作設計、聯合研發項目等。掉期交易中的交易雙方比單純的買賣更具有合作性。
2.技術服務
技術服務,又稱技術援助,是國際上廣泛使用的技術貿易方式。服務商以自己的技術知識為對方解決生產中的某個技術問題提供有償服務,如提供工廠設計、平面布置圖、設備清單及說明、產品或生產工藝信息、銷售指南等。
技術服務包括咨詢服務和工程服務。咨詢服務的主要項目包括市場評估、產品診斷、產品設計、投資分析、原材料供應、建議選址、技術選擇等。工程服務主要是工廠項目設計、設備供應和工程建設及生產指導。
3.國際合作生產
國際合作生產是指兩國企業根據簽訂的合作生產合同,合作制造某種產品。這種方法多用於機器制造,尤其是制造壹些復雜的機器時。為了逐步掌握引進技術,盡快生產出產品,進口方需要與許可方建立壹段時間的合作生產關系,按照許可方提供的統壹技術標準和設計進行生產,使進口方在合作過程中掌握先進技術。這種合作生產方式往往與許可證貿易相結合。有時候,兩個合作夥伴可以* * *研究,* * *設計* * *確定零件的規格型號,雙方互相提供技術,取長補短。利用國際合作生產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已成為各國的普遍做法。
4.國際工程承包
國際工程承包也是國際技術貿易的壹種方式。國際工程承包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承包人通過招標、投標、談判、評標、定標等國際程序,按照壹定條件與發包人簽訂合同,承包人提供技術、管理、材料,組織實施工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建設,驗收合格後交付給發包人的系統工程。工程承包項目多為大型建設項目,壹般伴隨著技術轉讓。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將使用最新技術,並從壹些國家購買先進設備。有些項目還涉及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生產和操作中的技術指導以及專利和專有技術的轉讓。目前,國際上流行的交鑰匙工程和BOT建設模式中的技術轉讓非常廣泛,許多國家都希望通過國際工程承包來改善本國的基礎設施條件,促進本國企業的技術改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五十二條國家根據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為對外貿易服務的金融機構,設立對外貿易發展基金和風險基金。
第五十三條國家通過進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出口退稅和其他促進對外貿易的方式,發展對外貿易。
第五十四條國家建立對外貿易公共信息服務系統,為對外貿易經營者和其他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