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為大家分析其內容要點:
壹、顏色組合商標
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構成的商標,其構成要素為顏色。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即在“商標申請聲明”欄內勾選“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並且在商標圖樣框內粘貼著圖樣。
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的,除應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外,還應註意以下幾點:
1.顏色組合商標的構成要素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顏色。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的,商標圖樣應當是表示顏色組合方式的色塊,或是表示顏色使用位置的圖形輪廓。該圖形輪廓不是商標構成要素,須以虛線表示,不得以實線表示。
2.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文字說明,註明色標,並說明商標使用方式。文字說明、色標、商標使用方式應填寫在“商標說明”欄。
?
二、指定顏色商標
是指作為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或其組合,在申請註冊商標時明確提出指定顏色,則按所指定的顏色註冊,也按指定的顏色保護。
?
三、顏色組合商標與指定顏色商標的區別
(1)顏色組合商標不限定具體的形狀,其往往隨商品本身形狀的不同而不同。而指定顏色商標須有固定的形狀。例如,“高露潔”牙膏的白、藍兩種顏色組成的顏色組合商標,牙膏擠出來是什麽形狀,顏色組合商標就是什麽形狀,而指定顏色商標的形狀是固定的。
(2)顏色組合商標的顯著性在於顏色,而指定顏色組合商標的顯著性於文字、圖形與顏色的組合。
(3)只有壹種顏色的顏色組合商標缺乏顯著性,只有壹種顏色的指定顏色商標不缺乏顯著性,指定顏色商標可以由許多顏色組成,而色組合商標如果由太多顏色組成,則可能因為過於復雜而無法註冊。
顏色組合商標和指定顏色商標,大家都清楚了嗎?關於註冊商標問題,可直接關註匯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