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中糧集團起訴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犯“大悅城”系列商標專用權壹案,做出二審判決,最終認定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犯中糧集團“大悅城”、“JOYCITY”商標專用權事實成立,要求停用相關商標使用,並賠償中糧集團120萬元。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大悅城”商標為馳名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其開發樓盤房產項目上使用“大悅城”作為項目名稱,同時在建築工程圍擋、售樓處、樓盤表面、路牌、廣告宣傳材料上使用“大悅城”、“JOYCITY”商標。 侵犯了中糧集團的註冊商標使用權,故最終判決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停止“大悅城”、“JOYCITY”商標的使用,並賠償中糧集團120萬元。
據了解,2010年以來,中糧集團已獲準註冊了“大悅城”、“JOYCITY”等商標。2016年,“大悅城”商標被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定為馳名商標。查閱大悅城地產2017年度業績發布會資料,大悅城城市綜合體項目已在全國12個城市獲取及運營了14個大悅城項目,且在2017中國商業地產百強排名中,華潤、萬達、大悅城分獲前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