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專利之前,最好進行檢索,以確定哪些發明屬於“現有技術”。如果申請的內容已經記載在檢索到的專利文獻或其他公開出版物中,則可能影響申請的授權前景。另外,即使沒有文獻,如果他人能夠確定這是本領域的公知常識,專利申請也會被駁回。
專利檢索的好處
仔細了解哪些屬於現有技術,有助於申請人判斷是否申請專利,撰寫專利申請文件。規範的“背景技術”部分應該用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來編寫。對於實用新型專利,通常需要提供背景技術的附圖,這樣做可以使審查員和公眾清楚地了解發明的實質性改進和優點。
專利申請文件
發明和實用新型: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發明可以根據需要有附圖,實用新型必須有附圖;涉及新生物材料的發明申請應當提交保藏證明和存活證明;涉及核酸或氨基酸序列的,應當提交序列表的機讀文本。
設計:要求,圖片或照片;標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類別;請求顏色保護的,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如有必要,寫壹份設計的簡要說明;簡要說明應註明設計要點、省略的視圖、需要保護的顏色等。
專利審查
專利申請提交國家信息局後會通知受理,交足費用後會進行審查。專利審查分為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後者僅針對發明專利。
專利審查過程壹般會持續1-3年,這取決於專利的類型和發明的內容。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經過初步審查後授權,而通過初步審查的發明專利會發出初步審查通知書,等待實質審查。
專利申請處於審查階段時,申請人無權阻止他人侵犯其權利。但是,在發明專利公布後(通常是自專利申請之日起18個月),申請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並支付適當的使用費,侵權人也可以拒絕。專利被授予後,申請人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向侵權人追究侵權責任,要求賠償。
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
發明的實質審查在專利局的實際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員通過檢索國內外專利文獻和公開出版物,對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進行評價,同時還審查專利文獻的撰寫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單壹、是否充分公開、是否超出範圍等。
實質審查必須在發明公開後進行。法律規定的公布是在自申請日起18個月的時間進行的,部分申請人願意提前公開自己的發明內容,所以會有在6-10個月的時間公布的專利申請。通常,實際審理階段的審查員會向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發送至少壹份審查意見通知書,審查意見能夠反映發明被授權的可能性和存在的缺陷。審查意見壹般包括格式錯誤、新穎性問題、創造性問題、充分公開性問題、單壹性問題等等。
專利實質審查的時間是不確定的,壹般為6-18個月,取決於發明內容、審查員對發明的理解、審查員的工作安排以及文件在審查員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往返的時間。發明專利實質審查費標準為25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