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審查:申請辦理提交後對遞交的申請文檔、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檔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要求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2、檢索報告:內協局自行對在先申請註冊或申請辦理的是行檢索並提供檢索報告,並出具檢索報告。申請者將在商標獲準公告前接到上述檢索報告,並決策是不是安排商標公示。
3、實質審查:內協局核查申請時,只對其可申請註冊性,也稱絕對理由,開展審查,不進行相對理由的審查,也就是說不容易引證在先權利駁回申請。
4、公示:經審查,審查官覺得商標申請能夠被接納後,便會在澳大利亞官方商標公示上發表公示。自公告日3個月為異議期。
5、註冊核準:經質疑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經公示沒有異議的商標將批準註冊申請並下達註冊證。
以上就是相關的流程,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可以繼續問我,很高興幫到您,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