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光緒五年)王榮(又名石榮霄)、孫全太、“天和號”老板合股,三方各取壹字,命名並創建“榮太和(王茅)燒坊”於貴州茅臺鎮。[3] 。
1915年“王茅”與“華茅”統稱“茅臺酒”參展“巴拿馬萬國博覽會”,榮獲金獎,使“茅臺酒”壹舉成名。同年,股東孫全太退股,“榮太和(王茅)燒坊”更名為“榮和(王茅)燒坊”。
1918年7月14日貴州省公署下文,“王茅”與“華茅”***享“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榮譽;同年,石榮霄(石家養子),還宗姓王,還名:王榮,字太和。(公署裁決令,獎憑、獎牌謹有壹份,交縣商會事務領收陳列,勿庸發給造酒之戶以免爭執,而留紀念。榮和、成義兩戶均可模印獎品,以贈榮譽,不必專收執為貴也。仰即轉飭遵照,此令!)
1930前後因孫全太後人孫明遠在黔軍二十五軍部隊任職,便依照軍閥勢力重提股權問題制造糾紛,要求清算歷年賬目,最後王澤生贈送1000瓶茅酒完結此事。
1935年紅軍長征四渡赤水途徑茅臺鎮,王茅燒坊用美酒慰勞紅軍,周恩來等高級將領豪飲王茅酒,為紅軍長征浩歌壯行。
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天和號”老板將股權轉讓於王榮的嫡孫——王澤生,從此,王澤生擁有“榮和(王茅)燒坊”的全部股份,“榮和(王茅)燒坊”正式更名為“王茅燒坊”。
1949年周恩來在北京飯店欽定王茅酒為開國大典第壹宴專用白酒。同年,王澤生去世,王澤生的兒子——王秉乾,繼承“王茅燒坊”全部財產。
1950年毛澤東出訪前蘇聯會見斯大林,帶去的禮物中就有王茅燒坊酒。 1951年2月21日王秉乾“離世”,但仁懷縣法院判決:王秉乾的“王茅燒坊”予以保留。
1952年10月4日“王茅燒坊”被強制沒收並入貴州茅臺酒廠,成為組建貴州茅臺酒廠的三大燒坊之壹。[3]。
1997年,茅臺國酒文化城為“王茅”傳人、茅臺酒創始人—王秉乾塑像。
2009年8月17日國家商標總局最終裁定:駁回貴州茅臺酒廠申訴,“王茅”嫡傳後人擁有“王茅”相關知識產權,並合法享有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榮譽。
2011年,與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進駐中國免稅店。這是繼國酒茅臺之後,第二家進入中國免稅店的中國高端醬香白酒。此舉標誌著:“榮太和(王茅)”以“中國醬香白酒代表”的身份展示在世界酒業的舞臺上。(《貴州日報》2011年8月23日頭版)
2012“榮太和(王茅)燒坊”以其悠長的歷史文化背景及曲折輝煌的發展歷程,被《世界遺產》雜誌所收錄,開創了醬香白酒之先河。(《世界遺產》2012年第壹期)
2013年3月“榮太和(王茅)”順利通過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上市發審,成為首個通過證券化發審的醬酒產品,拉開了醬香型白酒走向證券化的序幕。(《上海商報》《中證網》《新華網》2013年03月27日)
2013年11月“王茅”嫡傳後人在歷經多年申訴後,終於獲取國家工商總局批準成立“貴州王茅酒業有限公司”!由此結束了多年來眾多冒牌侵權“王茅”產品之亂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