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仔細閱讀說明書,了解電動自行車的性能之前,不要使用電動自行車,不要借給不會操縱電動自行車的人騎行。
(2)對把橫管、把立管、鞍座、鞍管和車輪的緊固件應推薦旋緊力矩:應註意把立管和鞍管的安全線。
(3)潤滑部位、潤滑周期及推薦潤滑用油。
(4)正確的鏈條漲緊度和調整方法。
(5)車閘的調整和對閘皮調換的建議,註意雨、雪天騎行應增加制動距離。
(6)電動機、控制器、蓄電池的正確使用和保養方法。
(7)充電器的正確、安全使用的方法。
(8)GB/17761-1999標準附錄A(標準的附錄)的技術參數和性能指標。
二、電動車的使用註意事項
(壹)必須遵照電動自行車操作要求。
(二)電動車設計標準載荷為75kg,當載荷超過90kg後,電池和電機將會受到損害。
(三)電池不能長時間擱置,擱置壹個月至少充電壹次。經騎行電池放電後必須充足電存放,否則將會極大影響電池使用壽命,嚴重者會造成電池報廢。
(四)當電能用盡時,系統將自動斷電。但在關斷電源後,電池會出現反跳的“虛”電壓(無功電壓),這時必須充電後再用,否則會造成電池過放電,這對電池的損傷將是不可修復的。
(五)電動自行車續行裏程40-50km。實際使用時續行裏程會受諸多因素(如頻繁剎車、啟動、路面凹凸不平、氣溫過低、上陡坡、逆風行駛、輪胎充氣不足、載重量過大)的影響。
(六)註意車頭儀表的顯示。電源開通後,整車處於可電動騎行狀態,紅色電源指示燈發光,同時綠色、黃色電量指示燈發光,隨著騎行耗電,當綠燈、黃燈熄滅,說明電池電量即將耗盡,此刻應停止電動騎行,並盡快給電池充電。
(七)騎行前必須作好各項準備工作以保證騎行安全。
(1)原地上下車,嚴禁滑行上下車,才能確保使用者的安全。
(2)上車後方可開電源鎖開關,下車前必須先關斷電源鎖開關。
(3)在調整鞍座與車把高度時,註意不得露出鞍管和立管上的安全線。
(4)騎行時應緩慢加速。從0-20km/h,加速時間不小於10S,以保持行駛平穩。
(5)盡量減少啟動次數。本車經濟速度(最省電能行駛速度)壹般為16-18km/h。
(6)騎行時註意制動距離壹般為4m,雨天增加制動距離壹倍。
(八)把橫管、把立管的旋緊力矩為16-18N.m。
(九)鞍座、鞍管緊固件的旋緊力矩為18-20N.m。
(十)後輪緊固力矩為40-45N.m;前輪緊固力矩為18-20N.m。
(十壹)前閘皮應與輪轂受壓面平行、高低壹致。閘皮與輪轂的間隙不大於3mm;剎車松緊度以握閘把離手柄10mm時能剎住為宜。未剎車時,閘皮不得與車輪的任何部位發生接觸,閘皮發生明顯的磨損時,應及時進行更換,以免損傷車圈。
(十二)輻條松緊應當,鏈條不得與車體發生碰擦。調整時,可調節後輪與中軸的距離,鏈條的漲緊度控制在10-15mm。
(十三)禁止在後輪加潤滑油。
(十四)輪胎氣壓要適當,過高造成鋁圈變形;過低造成外胎裂並咬內胎;使內胎漏氣。
(十五)在充電時應註意:
(1)首先將充電器輸出端插入電池的充電插座中,然後再將輸入端接通電源交流220V。
(2)充電時充電器上紅指示燈亮說明充電正常。充滿電前,綠指示燈亮,綠燈亮後再充1-3小時為最佳。
(3)充電完畢先拔掉交流電源上的插頭,再拔掉與電池連接的插頭。
(4)禁止在不充電的情況下,長時間將充電器空載連接在交流電源上。
(5)可以將電池盒拿下來充電,也可以在車上直接充電。
(6)如果電池盒拿下來充電,充電完畢將電池盒放回時,壹定要鎖好,以防電池盒松動造成斷電現象。
(7)在車上直接充電時嚴禁打開電動自行車的電源鎖,防止燒毀充電器。
(8)充電時周圍的環境應通風、無火,務必使用符合配置的充電器,嚴禁擅自拆卸電池盒。
(9)充電器工作時,要放在小孩接觸不到的地方,以免出現危險。
(10)輕拿輕放避免震動。
(十六)盡量防止電機零啟動,最好首先人力騎行起來再起動電機以免因零啟動,電流過大影響電池、電機等的壽命。
(十七)在雨天騎行應註意防止控制器內和電機內進水、造成短路損壞。
(十八)爬坡、上橋、頂風行駛,電池供電流過大影響電機和電池壽命,此時最好人為輔助騎行。
三、電動自行車保養
(壹)電機的維護和保養
(1)車出售前已安裝調試到最佳狀態,在使用中請不要隨意拆裝電器及相關部件。騎行時如發現傳動部件發出異響、通電不工作等異常情況,應請專業維修師修理。
(2)電機正常使用中無須調整或保養,只需進行壹些表面除塵等清潔工作即可。切勿隨意在傳動部件上添加潤滑油。
(二)蓄電池的維護和保養
(1)當儀表盤紅色欠壓顯示燈發光時,表明電量進入饑餓區,應及時充電。及時充電將可極大延長電池壽命。每天對電池進行壹次完全充電,每次充電時間應為8-12小時。讓電池隨時保持豐電狀態,對其壽命有極大好處。如果騎行後不及時充電,將會極大的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嚴重情況會造成電池報廢。
(2)電動自行車啟動時,應緩慢加速;在較大坡度路面上和逆風行駛時,最好能足蹬輔助,避免蓄電池大電流放電,以延長蓄電池和電機的壽命。並可避免燒壞電器元件。
(3)蓄電池長期不用時,應充足電存放,並做到每三個月進行壹次不少於24小時的補充充電。
(4)蓄電池在充電時應在空氣流通的環境中進行。避免*近火源,充電時最好將電池組取下,以利散熱。
(5)蓄電池在最佳的工作環境溫度
15℃-40℃。在此溫度範圍之外,將影響電池的正常工作。
(6)不能使蓄電池正負端短路,以免發生危險。
(7)只能使用廠家提供專用充電器進行充電。
(8)蓄電池是專用電池。請不要作為電動自行車以外的電源使用,以免造成蓄電池的損害。
(9)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清洗蓄電池外殼。發生意外火災,不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而應使用四氯化碳之類的滅火器具。
(10)蓄電器組若發生故障,請將其送交廠家授權處或有關機構妥善處理。請不要隨意丟棄以免造成環境汙染。
(11)環境溫度高於40℃或低於-10℃時,電池壽命會縮短。因此夏天高溫時,電池應避免太陽直射。在冬季低溫時,電池應在室內存放,並在室內進行充電。電池充滿電後,應再延長充電2小時。
(12)環境溫度在-10℃,電池的電量只能放出60%。因此,冬季裏充滿電壹次行駛裏程比夏季時充滿電壹次行駛裏程要減少很多。冬季裏在電動行駛時應腳踏助力行駛為好。
(13)電池是消耗品,電池的壽命是有限的。電池的壽命終止期應以充滿電壹次行駛裏程只能達到國家規定(25Km)的壹半進行考核。即充滿電壹次行駛裏程不足13Km時電池壽命終止,應更換新電池。
(14)夏季裏嚴禁長時間將電動車放在烈日下曝曬。
(三)控制器的維護及保養
控制器在電動自行車出廠時已調整至最佳狀態。騎行時若出現電器故障或失控現象,非專業維修人員只可對線纜、接插件進行檢查,若不能排除故障,應立即與專業維修點或廠家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