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後,商標將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通過後將進行初審公告,公告期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後會進行註冊公告,下發商標註冊證書。
商標審查分為商標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其審查的內容分別如下:
壹、商標形式審查:會針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申請人的資格證明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申請書填寫是否規範、簽字/蓋章是否壹致、商標圖樣規格清晰程度、商標填報的商標類別審查。根據不同的商標形式審查結果,商標局會下發相應的文件(《受理通知書》、《補正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書》)給到商標申請人或商標註冊代理機構。
二、商標實質審查:針對是否違反禁用條款進行審查、是否具備新穎性、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權利等進行審查,商標局下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會對提交申請註冊的商標進行商標庫中資料檢索、對比分析、調查研究。根據不同的商標實質審查結果,商標局將決定給予商標駁回(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初步審定公告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