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和域名的區別:
(壹)兩者適用的對象不同
商標是用來標識商品或服務的,只能用在商品或服務上;而域名是用來標識計算機用戶的,計算機用戶不是商品。
(二)兩者標識性的基礎不同
商標的標識性源於其顯著性,當不同法律主體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或服務根本不同時,二個或二個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標可以同時獲得註冊。
域名的標識性是由它的唯壹性保障的。不論法律主體從事的業務屬何種類,也不論是否分別處於不同的國家或地區,都不能註冊相同的域名。
(三)兩者排他性的基礎不同
已註冊商標在不同種類的商品或服務上,或在申請商標註冊的地域範圍之外,或是超出註冊的有效期,其排他性滅失。
已註冊域名只要按時繳納維護費就可以在全球範圍內,無限期的與所有已註冊或將註冊的域名相排斥,既無地域性也無時效性。
(四)兩者取得的原則不同
商標取得的原則因國家而異,有的國家采取註冊在先原則,有的國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則,有的國家采取混合原則。
域名采取註冊在先原則,不先註冊就不得在因特網上使用。
(五)兩者的分類原則和基礎不同
商標註冊機構在申請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時,要求其按照相應的分類標準,明確記載申請商標註冊的商標所要標識的商品或者服務種類。
除因申請人的本身法律屬性而在選擇頂級域名或二級域名時受到限制外,域名註冊申請人無須申明其經營活動的內容,更不需要明確記載商品或服務種類。
(六)兩者獲得途徑不同
商標註冊是由各國或地區的專門機構各自依據本國或地區法律獨立進行。商標註冊的審查僅以國家或地區為限,存在著處於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擁有相同商標的可能性。
域名註冊由處於不同國家的註冊機構各自獨立進行。只有當有關域名尚無人註冊時,該域名才能被註冊,因而每壹個已註冊域名在全球範圍內是唯壹的,不存在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存在同域名分別主張權利的情形。
域名和商標的相同之處:
。第壹,兩者都屬於商業標誌,具有識別功能。
第二,兩者都蘊含著壹定的經濟商業價值。
第三,構成相互關聯。
第四,二者均使用註冊制度及先申請原則。
/gn/news/2009/04-27/16645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