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滿未續展的商標可以註冊嗎?
註冊商標可以註冊的,期滿權利人未主動申請續展的,商標局將作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權利人可以采取申請商標復審的方式進行挽救。自商標被宣告無效之日起壹年後,可以再次申請註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但是,請註意商標註冊申請的提交時間。所有壹年內提出的申請都不會被商標局批準。根據相關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未能在此期限內提出申請,可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展出期滿未提出申請的,應當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登記的有效期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