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家庭和個人的檔案。
2.根據檔案的內容範圍,可以分為:
綜合檔案館和專業檔案館。
3.按檔案性質可分為:文書檔案、人事檔案、訴訟檔案、會計檔案、科技檔案、軍事檔案、外交檔案、司法檔案、經濟檔案、工商企業登記檔案、教學檔案、藝術檔案、手稿檔案、案件檔案、普查檔案、地名檔案、城建檔案、商標檔案、專利檔案、房地產檔案、財務檔案、涉外檔案。
4.根據檔案材料:
除紙質檔案外,還有甲骨文、簡牘、帛書、膠片、磁帶、光盤等實物形態的非紙質檔案;根據信息表達方式,可分為文本文件、聲像文件等。按記錄方式也可分為普通檔案(機械和模擬記錄)和電子檔案(數字)。
5、按文件屬於的時期可分為:
有建國前的檔案(包括革命歷史檔案和舊政權檔案)和建國後的檔案(包括建國以來黨和國家以及各機關、武裝力量、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檔案)。前者通常稱為歷史檔案,後者通常稱為現實檔案。
6、根據檔案所有權的形式可分為:
國家所有的檔案、集體所有的檔案和個人所有的檔案。
7、根據文件的語言可以分為:
中文檔案,外文檔案。中國檔案還可以細分為漢文檔案、滿文檔案和滿漢比較檔案。外文檔案還可以細分為英文檔案、日文檔案和俄文檔案。
8、檔案按領域可分為:
社會管理、科學技術、醫療衛生、文化教育、軍事、外交、文學藝術等領域的檔案。人們普遍認可的現實類(並非嚴格意義上的邏輯類)包括文書檔案、科技檔案、專業檔案、聲像檔案、電子檔案、實物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