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 律規定, 商標 被人搶註時間超過五年就可能拿不回來,但對於惡意搶註的商標以及 馳名商標 則不受這個時間限制。因此,當經營者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人搶註時,壹定要立刻采取行動進行救濟才行,否則就有可能失去自己的商標。 1、對於還未授權的 搶註商標 ,提出商標異議; 商標被人搶註但還沒正式獲得批準,經營者此刻可以通過提出商標異議進行救急,反對該商標成功授權。我國商標法中有過規定,任何 商標註冊 都必須要經過商標局的受理、初審、實審、公告、異議以及核準註冊幾個階段。公告和商標異議階段均為三個月,經營者可以在這段時間裏提出反對該商標註冊的意見,經營者提供的材料和收集的 證據 真實、充分、有效,商標局的工作人員經過審查後,就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采取該反對註冊意見。 2、對於已註冊下證的搶註商標,提出商標無效宣告申請; 如果經營者發現較晚,搶註商標已經獲得了證書和 商標權 ,那麽經營者在收集證據以及充分肯定對方是搶註商標的前提下,搶註商標未滿五年時間,就可以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無效宣告申請,馳名商標不受這個時間的限制。對評審結果不滿意的壹方,經營者也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交 訴訟 這種途徑解決。 3、花錢買會被搶註的商標; 上述兩種方式都無效的前提下,經營者可以嘗試花錢購買被搶註的商標。商標做為壹種資產,不僅受到 知識產權 保護,還同時受到財產權的保護,可以被 繼承 、許可和轉讓,商標買賣就是商標權轉讓的壹種方式。只不過同以上兩種方法比較,購買商標經營者需要得到對方的同意,同時可能還會花費大量的資金。在雙方達成壹致同意的協議下,辦理商標權轉讓即可。 4、查看對方搶註商標的使用情況; 商標註冊後滿三年時間未使用的話,任何公司以及個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的撤銷申請,因此經營者若是發現自己被搶註的商標也有這種情況,大可以也這樣做,不失為是搶回自己商標的壹種方式。但因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銷的商標,在撤銷後的壹年內任何公司和個人都不得再進行註冊,經營者在提交商標撤三申請前,便應當考慮和註意到這點。
法律客觀:《商標法》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
《商標法》
第十三條
第二款和第三款、
《商標法》
第十五條
、
《商標法》
第十六條
第壹款、
《商標法》
第三十條
、
《商標法》
第三十壹條
、
《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
《商標法》
第四條
、
《商標法》
第十條
、
《商標法》
第十壹條
、
《商標法》
第十二條
、
《商標法》
第十九條
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商標法》
第四十五條
《商標法》
第十三條
第二款和第三款、
《商標法》
第十五條
、
《商標法》
第十六條
第壹款、
《商標法》
第三十條
、
《商標法》
第三十壹條
、
《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第四十五條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壹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