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有多個競爭對手的中小企業,需要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註冊自己的商標。
我相信任何中小企業都不希望看到自己在競爭中被淘汰。要想成為贏家,首先要有自己的品牌,但是只有品牌沒有被註冊為商標,那麽別人才能使用妳的品牌,而壹旦別人把妳的品牌註冊為商標,妳就不能使用妳辛辛苦苦創造的品牌。因為別人可以告妳侵權。
所以,如果妳想成為創業贏家,請去?品牌創建之路?也請及時註冊自己的商標。
什麽類型的企業適合買商標?
但是很多中小創業者覺得註冊商標太麻煩,等待時間太長,想直接買註冊商標。以下幾類公司比較適合買商標。
1.註冊商標時,發現妳要註冊的商標名稱已經被註冊了。可以選擇購買名稱相近的註冊商標。
2.急於創業或推出新產品的有實力的企業,往往會選擇購買商標。
3.電商創業公司入駐天貓店和旗艦店。
4.要加入,需要使用商標許可。
買商標前做足功課。
但是,買商標不像在菜市場買菜。商標權的轉讓需要買賣雙方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而且轉讓經商標局核準並公告後,買方開始享有商標專用權。另外,在購買商標的過程中,還有很多需要註意的問題。
1.確定轉讓人是否為債權人。轉讓人不是商標所有人的,不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無權轉讓。商標註冊證不足以確認商標所有人的身份,因為註冊商標可能已經轉讓,但在註冊證上沒有體現。所以受讓方最好委托代理機構在商標局的官方數據中查詢,確保轉讓方是真實的唯壹權利人。
2.商標權是否齊全。除了基本權利人的確定之外,商標的其他狀況,比如是否已經許可給他人,是否已經質押,也要調查清楚或者在轉讓協議中註明。
3.商標是否在有效期內。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提出續展申請。如果轉讓的商標已到期未續展,轉讓人將不再享有該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因此該商標自然不能轉讓。
4.轉讓前商標是否正常使用。被轉讓的註冊商標是否正常使用,是商標轉讓中經常被忽視的問題。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請撤銷連續三年未使用的註冊商標,以防止商標資源的浪費。因此,在商標轉讓前,受讓人應對已註冊三年的擬轉讓商標多加關註,要求轉讓人提供有效的使用證據,或者在合同中約定,轉讓後壹定期限內連續三年未使用的,該商標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