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註冊商標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2、要對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
3、申請的商標要能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
4、商標要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二、商標註冊的流程有哪些:
1、委托,委托商標代理人進行商標註冊,並付款。
2、排查,如果是文字商標,建議先排查再設計;如果是圖形商標,請先設計再排查。
3、組織材料並申報,將商標報送國家商標總局申請。
4、受理通知,約三個月左右,國家商標總局將向申請人頒發受理通知書
5、初步審查,取得受理通知書後的9個月內商標局將進行初步審查,如果審查不通過商標將被駁回。
6、初審公告,初審通過後,再進行3個月公告。
7、頒發商標註冊證書,初審公告通過後,商標局將向申請人頒發正式的商標註冊證書。
三、註冊商標需要準備的資料有:
1、清晰無胡亂圖畫的商標設計樣式圖;
2、填寫好的商標申請註冊書;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4、商標委托代理註冊合同書(壹般有代理機構的,才需要準備這份材料,自行註冊的商家不用。
5、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二十九條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申請人未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的,不影響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
第三十條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