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才能知道別人的商標已經閑置三年了?如果有,怎麽申請註冊?請告訴我詳細的步驟。
妳要說的是申請註銷三年沒用的商標,再申請註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但是,撤銷壹個三年未使用的商標是非常困難的,尤其是商標所有人是自然人的情況下。因為商標的使用非常多樣,而且很容易“制造”壹些使用的證據。。但如果公司或團體組織持有的商標仍有可能,第壹商標所有人死亡,公司破產、註銷或被撤銷三年以上,且無權組織接收該商標,則可以撤銷。二、公司未經營、使用、授權使用、委托加工、宣傳等。三年,那麽它就符合撤銷的標準。但是,取證很難。因為商標審查采用舉證倒置的規則,妳可以申請撤銷,然後讓對方舉證。但妳這樣做,很容易提醒商標所有人,有人在關註妳的商標,這個商標還是有價值的。。。那樣的話,壹旦行不通,就很難再找到別的辦法了。。。與其這樣,不如直接找商標持有人買商標。如果商標持有人長期不使用商標,我認為轉讓也不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