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違反,這是最新廣告法中禁用的詞與“壹”有關第壹、中國第壹、全網第壹、銷量第壹、排名第壹、唯壹、第壹品牌、NO.1、TOP.1、獨壹無二、全國第壹、壹流、壹天、僅此壹次(壹款)、最後壹波、全國X大品牌之壹。與“級/極”有關國家級、國家級產品、全球級、宇宙級、世界級、頂級(頂尖/尖端)、頂級工藝、頂級享受、高級、極品、極佳(絕佳/絕對)、終極、極致。與“首/家/國”有關首個、首選、獨家、獨家配方、首發、全網首發、全國首發、XX網獨家、首次、首款、全國銷量冠軍、國家級產品、國家(國家免檢)、國家領導人、填補國內空白、中國馳名(馳名商標)、國際品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廣告法》 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壹)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