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於消費者認牌購物,為創名牌打下基礎。
(2)商標註冊證是商品獲準進入商場銷售的憑證。
(3)提高產品的知名度,樹立品牌形象。
(4)商標註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別人不敢仿冒,否則就可以告其侵權獲得經濟賠償。相反,若被他人搶先註冊,則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劃苦心經營的市場。
(5)為申請馳名商標做準備。
(6)有助於打開國際市場。
(7)商標是壹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格進行評估,可以通過轉讓,許可或質押來實現其價值。
(8)增強顧客對產品或服務的信息。
壹、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所以未註冊商標始終處於壹種無權利保障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註冊而被禁止使用。所以,企業經營者若想穩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個商標最好將其註冊。
二、註冊商標對消費者的意義:
由於商標註冊要經過壹定的法律程序,具有穩定性,相對來說生產經營者比較註意產品質量,而且可以通過查詢資料核實註冊商標的所有人。因此消費者購買註冊商標商品權益保障性稍大壹些。識別商標是否已註冊主要是看商標旁邊有無註冊標記。
三、企業註冊商標的益處:
1.註冊商標是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註冊商標才能受到法律保護。
2.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也是消費者選擇產品或者服務的依據。好的企業不僅需要好的產品和服務,更需要好的商標,不論是美國的可口可樂,還是中國的海爾都是因為註冊了商標,才能受到法律保護。可口可樂、海爾既使壹夜之間失去所有財產,也可以迅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標形成的巨大的無形資產,商標的價值已遠遠超過其有形資產的價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