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洽談
1. 買方(受讓人)先根據自己的喜好確定要購買的商標,與賣方確定最終成交價格。
2. 壹旦買、賣方(轉讓人)確定價格,需要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同時準備交換相關文件。
2、轉讓申請商標轉讓須提交的文件
1、《商標轉讓申請書》壹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3、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如果委托專業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托機構定收);
3、受理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後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
註意事項: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商標申請人/註冊人在同壹種或類似商品/服務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必須壹並辦理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