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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情況下應該繳納印花稅?

對經濟活動中簽訂的各種合同、產權轉讓文件、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等應稅憑證征收的稅收。印花稅由購買粘貼印花稅票的納稅人按照規定的計稅比例和定額繳納,即完成納稅義務。妳公司與其他公司簽訂的合同,如供暖合同、空調購買合同等,都要繳納印花稅。如果簽了協議,暫時不用交印花稅。

但為了操作方便,現在很多省份的稅務局都是按照壹定比例對公司或企業的年度購銷總額征收印花稅。在下列情況下,須繳付印花稅:

1、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2、產權轉讓;3.商業賬簿;4、房屋產權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5.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印花稅是壹種通過積極列舉來確定征稅範圍的稅種,也就是說,只有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的憑證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應稅憑證有明確的政策要求,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才需要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印花稅由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壹次性購買並加蓋印花(以下簡稱貼花)繳納。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貼花次數較多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繳款書代替貼花或按期匯繳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