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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轉讓商標使用權

法律分析:商標使用權是指商標權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專有使用核準註冊的商標,取得合法利益的權利,商標權人可以將商標權進行轉讓。商標使用權轉讓:1 、 註冊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達成商標轉讓的合意並簽訂轉讓協議 ;2 、 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同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轉讓 , 商標受讓人向商標局辦理手續並繳納商標轉讓規費 ;3 、 商標局受理註冊商標轉讓申請 ;4 、 商標局核準註冊商標轉讓 ;5 、 公告商標轉讓核準結果,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取得註冊商標專用權。需要留意的是,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未壹並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