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侵權的數額並沒有對方想要的那麽多,所以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是指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妳剛才說如果只賣壹箱侵權產品,不會像他聲稱的那樣賠償他。對方主張52萬元的賠償金額,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無法支持。
此外,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夠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供貨方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妳應該應訴,結果應該沒什麽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