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賣東西是違法的:
(1)非法經營罪(無證從事特殊行業朋友圈)
“我朋友的煙店不想開了。還剩下很多煙。便宜賣給大家?妳要的微信聯系我!”
這個詞看著眼熟嗎?但是妳有沒有想過他有沒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2)銷售偽劣產品罪(在朋友圈銷售假冒的美容產品、減肥產品等。)
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管理規定,故意將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有些人根本不在乎自己賣的東西是否合法合規。為了賺錢。就在朋友圈轉發吧。我不知道我違反了法律。
(3)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朋友圈售假較多)
有人買了假冒註冊商標的國際手表。然後,雇傭攝影師對攝影工作室的手表進行拍照,再將照片發到自己的朋友圈進行宣傳和銷售。壹些被蒙在鼓裏的朋友以為從其他渠道買到了真表,還幫忙賣。
(4)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在朋友圈銷售自制產品)。
自制減肥咖啡的壹些朋友買了很多號稱手工制作的食物。但是妳不知道它是怎麽做出來的,使用的添加劑是不是國家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質?
網購註意事項:
壹、網購盡量選擇信譽好、證照齊全的大型電商平臺。這類平臺的支付有嚴格的程序,退貨和維權更方便快捷。
二是通過移動社交平臺購物時,要核實商家地址,保留商品和服務的數量、型號、質量、承諾等關鍵溝通信息,並要求賣家提供購物憑證。
第三,最好對微信好友發來的消息保持警惕,尤其是陌生的鏈接。去正規購物網站的手機客戶端購物,不要輕易在不知名的網站或朋友網上購物,以免上當。
微信購物屬於個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微信購物商品量往往很小。雖然消費者也可以通過民法走司法途徑解決微信購物糾紛,但這種投入的成本可能遠遠高於商品本身的價值。所以建議壹般不要用微信購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銷售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停止銷售的產品以及失效、變質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規定,銷售者不得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