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商標代理機構變更
我必須交稅嗎?國內工廠向海外母公司支付商標許可費。商標使用合同已註冊,工廠用於出口和內銷的貨物已在繳納商標許可費時全部代扣代繳。稅務局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要求工廠按照向商標使用權提供者出口的銷售額占全年銷售總額的比例,沖減當年收取的相應商標使用費。即附在出口給商標使用權供應商的商品上的商標使用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稅務局的處理是否正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第四十壹條第壹款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的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收入額的,稅務機關有權以合理方式進行調整。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通過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其他安排減少其應納稅所得額或收入的,稅務機關有權以合理方式進行調整。《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壹百壹十壹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壹條所說的合理方法包括: (壹)可比非受控價格法,是指按照無關聯關系人之間相同或者類似業務交易的價格進行定價的方法;(二)轉售價格法,是指從關聯方購買商品並轉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中扣除相同或類似業務的銷售毛利的定價方法;(3)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上合理的費用和利潤進行定價的方法;(四)交易凈利潤法,是指根據無利害關系方在相同或者類似業務往來中取得的凈利潤水平確定利潤的方法;(五)利潤分配法,是指采用合理的標準將企業及其關聯方的合並損益在各方之間進行分配的方法;(六)符合自主交易原則的其他方式。根據上述規定,成都離岸葉巍認為境內工廠與境外母公司為關聯方,其向境外母公司支付商標使用費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具有合理的經營目的安排,與境內工廠取得的收入相關的合理費用可在境內工廠所得稅前扣除。否則,稅務機關有權以合理的方式進行調整。推薦的咨詢服務機構——成都離岸葉巍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免費提供上門咨詢服務,重點為成都境內公司、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設立、變更、改制、註銷、年檢服務。成都內資企業:成都有限公司、分公司、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民辦非企業。成都外資企業: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成都代表處。註冊海外公司:註冊香港公司、英國公司、美國公司、英國維珍公司、薩摩亞公司、開曼公司等離岸公司。知識產權代理:中國商標註冊,香港商標註冊。企業配套服務:年報、股改、增資、商務秘書、銀行開戶、工作簽證咨詢、專家證咨詢、簽證延期咨詢、衛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壹般納稅人申請、進出口許可證辦理等。特約代理:外資並購重組、合並分立、特殊目的公司回歸投資、內外資重組、境外投資、前置審批及其他委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