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請人確定要申請商標續展的,就要提前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商標續展申請書,並按照規範要求來正確填寫《商標續展申請書》;2、準備好首次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證》圖樣,復印件與原件都要準備好,原件備查,復印件壹式五份上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