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轉讓。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壹方的行為。1、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手續。2、因企業合並、兼並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