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代理商標申請業務需要什麽條件?
辦理商標代理業務須知 壹、凡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的專門從事知識產權代理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合夥企業,可以辦理面向商標局的代理業務。二、商標代理機構名單由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上報,我局將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報的信息匯總後在“中國商標網”上予以公布。三、商標代理機構信息如有變更,應及時到我局辦理變更手續。四、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業務的,應首先將規費預付款項匯至我局帳號:7111410182600018867,開戶行:中信銀行招商大廈支行,收款單位:中華人民***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預付款數額不限。我局收到代理書件以後,將所需費用從預付款項中扣除。如出現預付款少於所需費用的情況,我局將直接對不足部分申請件作不予受理處理,其後果由代理機構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