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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證與商標註冊證的異同

今天很多做商標的同事都在談論壹個熱門話題: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局長徐睿說,有商標註冊證就好了。本來大家都是同事,也就沒當回事。於是,在壹些外行人的眼裏,在壹些客戶的口中,有壹個商標註冊證就成了眾望所歸。所以作為商標行業的壹員,我覺得有必要提醒大家,商標註冊證和商標註冊證是壹回事。

先說商標註冊證。目前順利拿到商標註冊證至少需要壹年的時間,因為商標註冊證是國家商標局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向商標註冊人頒發的證明其商標專用權範圍的法律文件。商標註冊證記載的主要內容包括:商標(圖案)、商標註冊號、商標註冊人的名稱和地址、註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及其類別、商標專用權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商標註冊證》是為方便商標註冊人而出具的書面憑證,與《商標註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請商標註冊證的申請人必須是註冊商標的所有人。

可見,商標註冊證和商標註冊證是壹回事。商標註冊證實際上是約定了公告後才能辦理的,也就是說商標註冊後不能馬上辦理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