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是國家的壹種標誌性旗幟,是國家的象征,它通過壹定的樣式、色彩和圖案反映壹個國家政治特色和歷史文化傳統。在壹個主權國家領土上壹般不得隨意懸掛他國國旗。世界上各國國旗的顏色主要有紅、白、綠、藍、黃、黑等,這些顏色各有壹定的含義,形狀絕大多數是長方形。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國旗法》的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侮辱國旗、國徽、國歌罪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國際交往中,形成了懸掛國旗的壹些慣例,為各國家所公認。 在建築物上或在室外懸掛國旗,壹般應日出升旗,日落降旗。遇需懸旗致哀,通常的做法是降半旗,即先升至桿頂,再下降至離桿頂相當於桿長三分之壹的地方。也有的國家不降半旗,而是在國旗上方掛黑紗致哀。升降國旗時,要立正脫帽行註目禮,升國旗壹定要升至桿頂。懸掛雙方國旗,按國際慣例,以右為上,左為下。兩國國旗並掛,以旗本身面向為準,右掛客方國旗,左掛本國國旗。汽車上掛國旗,則以汽車行進方向為準,駕駛員左手為主方,右手為客方。所謂主客,不以活動舉行所在國為依據,而以舉辦活動的主人為依據。國旗不能倒掛。有些國家的國旗由於文字和圖案的原因,也不能豎掛或反掛。有的國家明確規定,豎掛需另制旗,將圖案轉正。各國國旗圖案,式樣,顏色,比例均由本國憲法規定,不同國家的國旗如比例不同,同樣尺寸制作,兩面旗幟放在壹起,就會顯得大小不壹,因此,並排懸掛不同比例的國旗,應將其中壹面略放大或縮小。按通行的國際關系準則,當壹個國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腦在他國領土上訪問時,其住所及交通工具上可以懸掛國旗,有的國家則掛元首旗,這是壹種外交特權和國際禮節,按對等原則進行。換言之,東道國在接待來訪的外國元首或政府首腦時,在隆重的歡迎儀式、會議場所、下榻的賓館、乘坐的汽車上方懸掛對方(或雙方)的國旗(或元首旗),這也是壹種國際外交禮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國旗法》第十九條 不得升掛或者使用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不得倒掛、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使用國旗。不得隨意丟棄國旗。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處置。大型群眾性活動結束後,活動主辦方應當收回或者妥善處置活動現場使用的國旗。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三條 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