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醫保目錄藥品審批
類別:非行政許可審批
管轄範圍: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現行版)的藥品;符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布的標準的藥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正式進口藥品和其他符合要求的藥品。
執行依據:《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冀勞社〔2005〕18號)。
受理條件:獲得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藥品註冊批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註冊批件(內資或合資)或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進口藥品註冊證的藥品均可列入目錄。
申請材料:
1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登記表
2、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藥品註冊審批、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註冊審批(內資、合資)。
3、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進口藥品註冊證(進口)
4.使用說明
5.外部包裝盒
處理程序:
1,單位適用;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初審和匯總;
3、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承辦部門:唐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
地址:唐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復習方法:書面復習
審批機關:唐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主辦單位:韓聯系電話:0315—2802700。
審稿人:莫煥顏聯系電話:0315—2802700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不收費。
宣傳範圍:對公眾開放
開放形式:網絡
開放時間:長期開放
服務承諾: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匯總,並上報省辦。
對口單位投訴渠道:如對初裁結果不滿意,可通過公開電話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投訴。
工作紀律:不索取或接受申請人的財務,不謀取其他利益,不擅自變更或改變辦理程序,不越權或濫用職權。
監督環節:自受理之日起,通過如實填寫行政權力動態運行表,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
責任追究:按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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