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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企業標準

如何制定產品標準\x0d\ 制定產品標準的目的--(1)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法律的要求。(2)判定準則——判定產品是否合格的依據。(3)反映社會需求,作為企業質量管理的目標——本質所在。這裏的"社會需求"包括供方的所有受益者的需要,但主要是顧客的需求,它是滿足其他受益者需求的前提,所以通常講"顧客需求"或"市場需求"。產品標準,只有它能正確反映市場需求,才能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否則,生產的越多,積壓也越多、浪費也越大。產品標準只有它能正確反映市{場需求時},用它來判定產品是否合格才有意義,否則,即使合格品也毫氣無價值,因為它不可能被市場所接受,這同生產廢品是等效的。 正確反映市場需求是產品標準’的核心問題—產品標準的靈魂。 \x0d\ 產品標準是表達產品要求的重要內容之壹。壹些企業在采用GBH 19001-2000標準建立、實施質量管理體系時,往往因為忽視適用的產品標準而影響了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壹些審核員也往往因為忽視企業適用的產品標準而影響了審核的深度和對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整體評價。為此,本文對產品標準在質量管理體系中的作用及產品標準的確定進行探討,以期引起重視。 產品標準在質量管理體系中的作用 \x0d\ 1.產品標準是產品要求的重要體現GB/T 19000—2000族標準明確地將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和產品要求區分開來。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是通用的,適用於所有行業或經濟領域;產品要求則是特定要求,|考試大|只適用於特定的產品。 GB/T 19001—2000標準井不規定產品要求,但它是產品要求的有益補充。任何企業在采用GB/T 19001—2000 標準時必須同時考慮產品要求;應在所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中體現本企業的產品特點。 \x0d\ 產品要求和有關過程的要求可包含在技術規範、產品標準、過程標準、合同協議和法規等要求中。其中,產品標準是產品要求的重要表現形式,也是企業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x0d\ 2.產品標準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GB/T 19001—2000標準特別強調,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應滿足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中華人民***和國標準化法》第二條規定:“對下列需要統壹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標準: (壹)工業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 \x0d\ (二)工業產品的設計、生產、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的方法或者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x0d\ (三)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 (四)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x0d\ (五)有關工業生產、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和制圖方法。 \x0d\ 《標準化法》第六條明確指出:“‘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對於標準化法規體系來說,強制性標準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壹部分。《標準化法》第十四條規定:“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推薦性標準,國家鼓勵企業自願采用。 \x0d\ 3.產品標準是企業組織生產的依據GB/T 19001—2000標準“7.l產品實現的策劃”條款指出,企業應確定‘產品的質量目標和要求“。這些要求可能包括在相應產品的標準或產品特性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中,而產品標準是其重要內容之壹。只有全面、準確地理解產品標準的內容,才能為識別過程、確定資源。控制和管理過程提供依據。 \x0d\ (1)產品標準是產品質量的技術保障產品標準是組織技術經濟能力的綜合反映。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主要表現為質量之爭,即技術經濟能力的較量。對產品來講,其質量的技術指標主要反映在產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使用性、壽命以及外觀等方面。產品標準不僅客觀地反映了上述技術指標的基本要求,而且對實現上述指標的要求所進行的試驗、檢驗方法、手段以及規則等內容進行了統壹規定。這不僅反映了產品質量在技術上的成就,也為企業的管理工作明確了目標,為產品質量水平的評定提供了技術依據,對提高產品質量既有保證作用,又有促進作用。 \x0d\ (2)產品標準是優化生產秩序的內在需求質量管理和標準化都是現代化生產的產物,\x0d\  是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結果。質量管理壹經出現便和標準化有機地結合起來,質量管理過程就是標準制定和貫徹的過程。產品標準化是標準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改善企業管理、提高工藝水平、確保產品質量、保持性能先進、取得經濟效益的有效手段。企業以產品為主,其壹切生產技術活動都為“產品”這個中心服務。所以,產品標準化程度的高低,對企業的各項生產技術工作都有直接影響。不對產品的品種規格合理優化、簡化,\x0d\  勢必出現品種繁雜、規格混亂的狀況。因此,運用竹化原則和合理分檔的方法,將產品\x0d\  型式、基本參數、尺寸以及結構等作出合理規定,以協調同類產品之間有配套產品之間的關系,實現產品品種的系列兒,既能使組織保持有利序地組織生產,又能滿足社會生產和顧客的需求。\x0d\  (3)產品標準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條件產品標準在規定各項指標時,不但要考慮生產技術的進步,而且要對企業生產的狀況、顧客的需求和國家、企業的綜合效益充分加以考慮,使企業在保證產品質量,滿足顧客需求的前提下所付出的成本最低,使顧客在使用、管理和維護產品時所發生的費用也最低。\x0d\  (4)產品標準是企業標準化工作的核心企業開展標準化的目的,主要是提高產品質量;發展產品品種,增強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為了實現這些目標,除制定產品標準外,還需要制定壹系列與其有關的基礎標準、方法標準以及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標準。這些標準的制定都圍繞產品標準展開,都是為了產品標準順利執行而采取的措施和手段。\x0d\  如企業圍繞產品標準所制定的設計、工藝、工裝、外購件、\x0d\  原材料和試驗、檢驗標準,以及各種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生產管理等方面的標準,都是為了保證所生產的產品符合產品標準而規定的。\x0d\  (5)產品標準是滿足顧客要求的保證在采購過程中,產品標準是采購人員進行采購井對供方控制的技術依據。在銷售過程中,產品標準是簽訂合同的依據。發生質量糾紛時,應依據產品標準進行處理。在開展國際貿易方面,采用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可以消除國際貿易方面的壁壘。產品標準和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完美結合,能使組織證實有能力穩定地提供滿足顧客和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能不斷地增強顧客滿意。\x0d\  產品標準的確定\x0d\  1.確定適用的產品標準企業在組織產品生產前,可按下列方式之壹確定適用於自身特定產品的產品標準:檢索現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選擇適用的文本作為企業產品的依據;如無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企業可根據情況制定適用的完整的產品標準或單項的產品標準,作為產品生產的依據;雖然已有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但希望生產出比其技術指標更嚴、質量要求更高的產品,企業也可適時制定適用於自己的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x0d\  2.制定企業適用的產品標準企業產品標準的制定可按如下步驟進行:在產品的研制試驗和設計試制階段,應擬定產品標準方案(草案),並按此方案試制。擬定產品標準方案(草案)時,可對同類產品標準進行檢索,收集相關信息,盡量參照國際或國外先進的相關標準。新產品在小批試制後,產品標準(草案)是新產品定型鑒定的重要依據之壹。產品通過鑒定後,應進壹步修改完善產品標準並報當地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批量投產後,產品標準則是企業組織生產的依據。應定期對企業產品標準進行復審,復審周期壹般不超過三年。產品標準復審後,企業應及時向受理備案部門報告復審結果。復審中如有修訂,應重新備案。\x0d\  國家或行業制定的某類產品的通用技術條件標準,是對某類產品所具有的***同性要求的壹般規定,是同類產品中各種具體產品必須達到的要求。但是,通用技術條件標準不壹定能夠滿足不同場合的具體要求,企業需要根據通用技術條件標準和具體情況制定壹些補充性的技術要求或具體產品標準。\x0d\  產品的技術要求、檢驗和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是產品標準的核心內容。\x0d\  (1)產品標準的技術要求\x0d\  ①充分體現產品的使用要求與產品的基本特性,同時考慮健康。安全、生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因素。\x0d\  ②根據實際需要從環境適應性、使用性能、理化性能、穩定性、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耗能指標、外觀和感官要求、材料要求、工藝要求和其他要求等方面規定標準的性能要求。\x0d\  ③盡可能定量表示,壹般需規定其標稱值(或額定值)\x0d\  (2)選擇產品標準的三條原則\x0d\  ①目的性原則。產品的大部分特性由產品的設計和工藝作出了規定,標準規定的產品特性(即技術內容)僅是產品特性的壹部分。因此,必須根據制定標準的目的,有針對性地選擇壹些必需的技術內容在標\x0d\  準中加以規定。\x0d\  ②性能特性原則。為了實現所制定標準的目的,原則應根據性能特性規定要求,給技術發展最大的自由度。\x0d\  ③可檢驗性原則。標準應規定那些能被檢驗,從而可通過檢驗得到證實的特性。有些要求過於空洞;沒有具體內容或根據目前的技術水平無法證實,則不要在標準中加以規定。標準不宜使用“較好”、‘取強“等不明確的用語,以增加標準的可操作性。\x0d\  (3)產品標準的檢驗或試驗方法\x0d\  ①凡技術要求中所規定的內容;壹般應規定相應的檢驗或試驗方法,壹些常規性的檢驗或試驗方法可例外(如外觀檢查等)。\x0d\  ②壹項技術要求壹般只規定壹種檢驗或試驗可再現的方法,當必須規定兩種以上檢驗或試驗方法時,應明確其中壹種為仲裁方法。\x0d\  ③盡可能引用已有的檢驗或試驗方法標準。\x0d\  ④檢驗或試驗中所用的設備。儀器等應規定精度等級,而不應指定制造廠家或商標名稱。\x0d\  ⑤充分考慮檢驗或試驗結果的精密度。\x0d\  (4)產品標準的檢驗規則和質量評定程序檢驗規則和質量評定程序都是為測定產品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要求而采取的壹種方法和手段。為此,在標準中只選擇其壹。\x0d\  ①檢驗規則和質量評定程序的內容主要包括檢驗分類、每類檢驗所包括的檢驗項目、組批規則、抽樣方案、抽樣或取樣方法、判定規則及復驗規則等。\x0d\  當選擇“檢驗規則”時,壹般應將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此時,常規檢驗、交收檢驗、交付檢驗等均屬於出廠檢驗的範疇;定型檢驗、首件檢驗、周期檢驗、例行檢驗等,均屬於型式檢驗的範疇。\x0d\  當選擇“質量評定程序”時,壹般應將檢驗分為鑒定檢驗和質量壹致性檢驗。鑒定檢驗類似於檢驗規則中的型式檢驗,而質量壹致性檢驗與檢驗規則中的出廠檢驗有較大區別。質量壹致性檢驗要分為(A.B、C、D)四組,主要根據是否對檢驗對象進行破壞性試驗而確定。AI兩組是對產品逐批檢驗,屬於出廠檢驗的範疇,而CJ兩組是周期檢驗,屬於型式檢驗的範疇。\x0d\  ②型式檢驗是對產品各項質量指標的全面檢驗,用以評定產品質量是否全面符合標準。出廠檢驗是對正式生產的產品在交貨時進行的最終檢驗,以評定產品在交貨時是否達到了在型式檢驗中已確認的質量要求。產品經出廠檢驗合格,才可作為合格品交付。\x0d\  出廠檢驗的項目是型式檢驗的壹部分,在型式檢驗中所做的壹些破壞性試驗、試驗時間較長的試驗,壹般不作為出廠檢驗的項目。許多原材料的產品標準中不規定型式檢驗。\x0d\  ③根據產品特點;確定進行全檢或抽檢,或對壹部分項目進行全檢,另壹部分項目進行抽檢。抽檢項目應規定抽樣的條件和方法等。對有可能產生嚴重後果(如衛生、安全)的壹些特性,盡可能不采用抽檢。\x0d\  抽檢時,應對產品檢驗批的組成和抽樣、取樣規則作出規定。應根據需要規定不同類型的抽樣方案。具體抽樣方案應按照相關抽樣標準確定有關的要素內容,如檢查水平(IL)、合格質量水平(AQL)和不合格分類。\x0d\  \x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