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的,門頭名稱要與工商營業執照壹致。 2.若當地工商局發現門頭名稱也營業執照內容不壹致壹般會要求更改,建議在門頭的右下角寫上公司的名稱。 3.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4.《 個體工商戶 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個體工商戶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不得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 沒有營業執照 的工商企業或 個體經營者 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