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雖然是國外商標,但是轉讓流程和我們國內商標轉讓流程基本壹致,同樣需要申請商標轉讓?被國際商標局受理?商標局審核?商標公告?批準人人註冊商標轉讓?出具轉讓證明等步驟。申請?接受?審計?公告?轉讓證書的審查。
整個過程需要65,438+0-3個月,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商標選擇、合同簽訂、歐盟權威機構審批、電子證書發布分發。只要先完成商標授權,合同簽訂後就可以使用歐盟商標,無需等待完成轉讓手續。所需材料:轉讓方、受讓方簽字/蓋章的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受讓方簽字/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復印件;受讓方為公司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受讓方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蓋章的轉讓協議原件;商標註冊和轉讓證明復印件。需要公證的文件。
歐盟商標轉讓註意事項:商標轉讓只能整體進行,但商標的許可可能僅限於壹個或某些特定成員國。* * *相同商標的轉讓在所有成員國都有效。歐盟成員國壹直都有自己的商標查詢系統。申請人可以在歐盟數據庫中查詢,但同時需要在單壹成員國中查詢,成本非常高,操作難度大。歐盟作為歐洲最大的組織,商標轉讓不僅成本低,適用範圍廣,但也容易引起商標轉讓糾紛。因此,商標網建議,商標轉讓前應仔細詢問,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