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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品牌註冊有哪些流程

法律主觀:

產品品牌註冊需要如下流程:當事人到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提交申請書、商標圖樣、身份證明等材料;經商標局形式審查、實質審查都通過的,進行公告,無異議的就發給商標註冊證書。

法律客觀:

《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國商標法》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

《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第二款和第三款、

《國商標法》

第十五條

《國商標法》

第十六條

第壹款、

《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

《國商標法》

第三十壹條

《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

《國商標法》

第四條

《國商標法》

第十條

《國商標法》

第十壹條

《國商標法》

第十二條

《國商標法》

第十九條

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