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特許經營,也稱加盟經營,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壹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2.在本行業內已建立起自己的品牌,產品較成熟,生產技術和經營模式有自己特色的企業,都在尋求資本的擴張和市場占有率的提高。特許經營可以幫助這些企業引入其他合作者的資金等各種經營資源,節省特許者本身的投入,以實現上述目的。對於那些初始創業的生意人或者是名氣尚不響亮的中小企業,通過特許經營,獲得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經營經驗,生產經營名牌產品,可以很快地積累資本和獲取利潤。正是在這種雙向利益互動的驅使下,特許經營才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二條 商業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壹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經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