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公開申請過程中沒有問題,並且對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的審查提出異議,歐盟商標註冊申請將在《歐盟商標公報》上公布。任何人認為申請註冊的商標侵犯了自己的在先權利,都可以在申請公開1個月後的3個月內提出異議,由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組織雙方的程序,最終做出決定。如果對EUIPO的最終決定不滿意,可以按照上述步驟進行上訴。任何人認為申請註冊的商標不符合商標註冊的要求,都可以向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提出意見,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會通知申請人並予以考慮。4.註冊和公示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異議或意見,或者異議或意見沒有根據,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將進行註冊,在《歐盟商標公報》上公布,並頒發電子註冊證書。歐盟商標必須在註冊後5年內投入使用,否則任何人都可以向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申請取消註冊而不使用該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