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做商標公告,多少時間才能查到商標公告?
答根據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對於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審查後,認為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這就成為商標初審公告,也是作為對商標申請人的通知。但是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不等於核準註冊,也就是說該商標申請人尚未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只有在公告期內無人提出提議或者提議裁定不成立,由商標局刊登註冊公告,該商標才予以核準註冊。商標法規定,經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如認為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均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因此,商標初審公告期為三個月。在這三個月內,如果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商標局就予以核準通過,進行註冊公告,同時給申請人下發商標註冊證。如果初審公告的三個月內,有人對申請人的商標申請提出了異議,那麽商標局將進入異議裁定程序;如商標局裁決認同申請人的商標申請,將進行註冊公告,如果商標局裁定異議人的異議理由成立,那將把申請人的商標申請駁回,不予註冊公告。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註冊商標關系到商標人的合法權益,在這方面您最好妥善處理。商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