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轄區內個體私營經濟登記管理;
2、消費品綜合市場的管理、日常監督管理和年檢工作;
3、查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非法經營行為;4.受理消費者投訴等。
5、負責授權或委托的行政審批權限和日常監管工作;
6.承擔上級賦予的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監督行政許可職責。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相關政策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相關規範性文件,制定相關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質量、食品安全、標準化和知識產權強市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負責市場主體的統壹登記。負責市級各類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組織和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披露和* * *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綜合執法。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進實施統壹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
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對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價格違法收費、不正當競爭、非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和專利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
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按照“行業必須管安全、業務必須管安全、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制要求,依法負責市場領域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和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及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引導和督促消費者接受和處理市場監管咨詢、投訴和舉報。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指導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從整體上推動競爭政策的實施,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依法監督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並根據委托開展調查。指導企業在境外(海外)應訴反壟斷訴訟。
法律依據:
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對涉嫌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法進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鼓勵消費者通過網絡消費糾紛解決機制、消費維權服務站、消費維權綠色通道、第三方糾紛解決機制等方式,與經營者協商解決消費權益糾紛。
第十二條投訴由被投訴人實際經營場所或者住所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受理。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和通過自建網站等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投訴,由其住所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對平臺內經營者的投訴,由其實際經營地或者平臺經營者住所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可以對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的投訴進行處理。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為行政機關受理的投訴需要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的,可以報請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決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二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正部級。保持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牌子。
第三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的集中統壹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