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排他許可。即授權在壹定期限內、壹定地域內和指定的商品上獨家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同時,不許可第三人使用該註冊商標。
二、壹般許可。即授權在壹定期限內、壹定地域內和指定的商品上獨家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同時,同樣許可第三人使用該註冊商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
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第六十七條
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