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度。
知名度指壹個組織被公眾知曉、了解的程度,是評價組織名氣大小的客觀尺度,側重於“量”的評價,即是組織對社會公眾影響的廣度和深度。
品牌知名度是關鍵的品牌資產,但是僅憑知名度卻無法增加銷售額,對新產品而言更是如此。在競爭激烈的細分市場中,提升品牌知名度並使其產生實際的銷售收益對企業至關重要。
品牌知名度是指潛在購買者認識到或記起某壹品牌是某類產品的能力。它涉及產品類別與品牌的聯系。
例如,大都會博物館的知名度不壹定有助於提高大都會人壽公司的知名度;同樣,在氣球上寫上levis(李維斯)並不壹定能提高其知名度。
但如果將氣球做成levis 301牛仔褲褲腿的形狀,那就把品牌和氣球聯系起來了,就可以提高氣球創建知名度的效果。
企業要抓住與名人建立聯系的機會,將企業的產品提供給他們使用,利用名人在社會各方面的重大影響為企業作活廣告達到提高企業知名度的目的。
1936年的柏林奧運會時,阿迪達斯公司把剛發明的短跑運動鞋送給奪標有望的美國黑人運動員歐文斯使用。結果,歐文斯壹連得了四塊金牌,阿迪達斯公司運動鞋也因此名聲大振,暢銷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