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危險品進出口報關,就要註意以下事項:
1.危險品出口前,向貨代提供壹份危險品手冊(危險品手冊必須包括中英文名稱、危險品等級、危險品編碼頁碼、UN號),貨代會向海關詢問港口是否接受此類危險品。
2.如果港口收到這樣的危險品,就可以開始安排訂艙了。
3.訂艙前需要填寫《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單位註冊申請表》和《包裝鑒定申請表》。公司在口岸所在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註冊的,不需要填寫《出入境檢驗檢疫查驗單位註冊申請表》。然後把這兩份文件交給工廠,工廠會向當地商檢局申請海運出口危險品的包裝鑒定。
4.訂艙時,除正常文件外,還須提供以下文件:危險貨物中英文說明書(復印件)、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結果、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鑒定結果(紙箱包裝)。註意:有時需要包裝證書。
5.訂艙時,如果危險品是不同類型的,則必須根據不同的危險特性分別辦理危險品訂艙,以便船舶根據《國際海運危險規則》對安全的隔離要求,對不同特性的危險品進行堆放和運輸。
圖像源網絡
:什麽是危險品?
危險品是壹個很容易理解的概念,但在法律意義上,它涵蓋了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品的類別。危險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有毒、感染性、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處置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環境汙染,需要特殊防護的物質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