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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樹立知識產權意識

強化創新能力很重要

國內知名的英美法專家、北京大學教授徐愛國指出,多年來,“337調查”針對的主要對象都是新興的經濟增長快速的國家。20世紀七八十年代,日本和中國臺灣由於和美國的嚴重貿易逆差都成了“337調查”的主要對象。但是日本和臺灣企業逐漸加強知識產權的海外申請,也慢慢了解了美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反倒成為自身在美知識產權的積極維護者。徐教授認為,在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基礎上采取各種符合國際競爭“遊戲規則”的手段參與國際競爭,是中國兼容耗材企業跨過不斷襲來的“337調查”等知識產權糾紛的“唯壹正確道路”。

在前不久舉行的“全球知識產權與創新論壇”上,中國貿促會國際聯絡部副部長趙振格向媒體透露,中國加入WTO以來,中國企業為知識產權糾紛的案件支付的賠償金額已經超過10億美元。美國商務部副部長兼專利與商標局局長杜達智則宣布,繼向北京派出知識產權專員後,美國今年將向廣州增派壹名知識產權專員,以推進中國知識產權保護。近日,在壹個公開會議上,信產部副部長婁勤儉也就華旗等公司在德國參展被扣事件發表評論,呼籲中國企業要學會利用好國際規則,強化尊重知識產權的意識。現實表明,在美國政府進壹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同時,中國政府和產業界也開始逐漸意識到,強化創新能力,遵守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遊戲規則”,才能真正在“337調查”等國際知識產權糾紛中獲得真正的力量。

“競爭觀念”、“風險意識”,3月10日,在北京會議中心,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副市長趙雯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強調了這兩個理念。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趙雯提交了《關於開展幹部隊伍知識產權形勢教育和知識培訓的提案》和《關於加快建立我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查機制的提案》等多件與知識產權工作有關的提案。作為上海市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市領導,近年來,趙雯在見證了上海市知識產權事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格外關註我國部分地區或企業因缺乏有效預警和應對措施而落入“專利陷阱”和侵權訴訟的情況。

“當務之急,迫切需要提高廣大幹部對國際知識產權競爭形勢的認識,迫切需要樹立競爭觀念、提高風險意識,盡快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查機制,推動戰略轉型和科學發展。”在今年全國兩會的會場內外,趙雯壹刻不停地在為此鼓與呼。

隊伍培養:

提升幹部知識產權意識

在談及我國創新驅動、轉型發展過程中的問題時,趙雯不無擔憂地表示,經濟領域、科技領域的壹些幹部對知識產權形勢認識不足的情況亟待解決。“在涉外重大項目中技術競爭意識薄弱,不善於利用公開的專利文獻等技術競爭情報優化創新思路,這些現象在我國部分地區還時有發生。”趙雯表示。

經過細致調研,結合自己日常工作中所積累的經驗,趙雯提出了給廣大幹部“開課”的具體措施:“要建立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為主體的幹部知識產權培訓工作機制,在制定知識產權培訓計劃時要覆蓋經濟領域、科教領域中層以上幹部、科技工作者和企業領導幹部。”同時,趙雯還建議要構建以各級行政學院為基地,以法治宣傳途徑為主線的教育網絡;編制以國際知識產權競爭形勢、潛在風險、攻防策略為主的教育大綱和教材;組建以各級政府知識產權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為主體的教師隊伍;建立“形勢教育、業務知識與法治教育相結合的形勢報告會、短期培訓班、專題學習班等多種形式”的常態化教育機制。

“另壹方面,幹部隊伍的源頭主要出自高校,要從源頭上提高幹部隊伍的知識產權競爭意識,就要完善知識產權教育體系。”趙雯表示,我國有條件的高校可以設立知識產權學院,將知識產權課改為理工科必修課程,從學生時代起就提升高素質人才對潛在知識產權風險的識別能力和應對能力。據了解,目前,上海市已有同濟大學、上海大學和華東政法大學等多家高校設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學院。

機制建設:

審查項目知識產權風險

“在知識產權競爭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創新驅動、轉型發展面臨著國際知識產權壁壘的巨大障礙。如不能有效應對這種壁壘,那麽由此導致的經濟發展受阻和就業雙重壓力,將直接威脅國家經濟社會安全。”

在趙雯看來,隨著近年來我國在高新技術領域,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方面的發展進壹步加快,規避重大經濟科技活動中的知識產權風險已經上升到了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安全直接關聯的高度。

近年來,趙雯經常會在媒體上看到壹些地方政府或企業因忽視引進吸收再創新過程中對方圍繞核心專利采取的專利策略,而導致核心專利空心化、產業利益空心化,以致影響產業健康發展、威脅經濟社會安全的案例。“2007年的時候,我國企業每生產壹臺DVD播放機就需要支付約19.7美元的專利費,竟然是利潤的10.2倍,2007年壹年,跨國公司從中國收取的專利費就達28.5億美元。還有微硬盤項目的中途折戟、風電和光伏產業迅速走向寒冬,這些就是冰山壹角。”趙雯說,上述案例她看在眼裏,急在心裏。

“我國應加快立法,盡早出臺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查機制的行政法規,將其列為項目管理或行政審批的必要前置環節之壹,明確審查的功能定位、對象、內容和責任主體等。”趙雯建議,在此基礎上,各部委、各省市要遵照上位行政法規,結合自身經濟活動特點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要界定審什麽、誰來審、怎樣審、按什麽標準審、商業秘密如何保護等。”

同時,趙雯也表示,目前我國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審查機制尚不完善的另壹個重要原因就是技術力量嚴重不足。“目前我國熟悉國際知識產權規則、具有專業技術背景、能勝任審查工作的復合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數量不足,審查工作難以到達應有的深度和廣度。”趙雯說,如果能夠指導各省市在行業學會、協會、技術委員會的基礎上,集聚人才,培育高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或許是有效緩解人才匱乏困境的方法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