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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侵權的原因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升級,人們在網絡上擁有的權利越來越多,同時各種侵權行為也越來越多。那麽網絡侵權的原因有哪些呢?為了幫助您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們整理了相關內容。讓我們來看看。眾所周知,衡量網絡媒體影響力最重要的指標就是網站的點擊率。點擊率越高,影響力越大,利潤越多。所以壹些網絡媒體為了提高點擊率,無視政治導向,放棄社會責任,不講職業道德。他們有的是無中生有,有的是捕風捉影,有的是添油加醋,有的是以偏概全,有的是歪曲事實,有的是故意惡搞,往往不擇手段制造壹些離奇的噱頭來吸引眼球,誘導點擊,以此來提高點擊率。綜合分析,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

(1)侵權成本相對較低。目前,我國互聯網立法滯後,現有法律不完善,難以對侵權者給予有力打擊。辯護人要調查取證和訴訟,成本高。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無形中讓網民對自己所從事的侵權行為和將來要承擔的法律後果沒有了後顧之憂,更加放縱自己的行為。

(二)實施侵權簡單方便。由於網絡的易操作性,侵權的實施非常簡單,只要在任意壹臺可以連接互聯網的電腦上點擊鼠標就可以了。整個實施過程只需要幾分鐘甚至幾秒鐘。方便快捷是網絡侵權事件頻發的重要原因。

(3)侵權後“被告”難尋。由於網絡分散、隱蔽的特點,網絡媒體網站壹般沒有聯系電話,也沒有具體地址,服務器壹般都很遠,很難找到“元兇”。此外,網絡媒體由於其技術特性,在技術和管理上是完全開放的,因此其發布的內容無法控制,完全由信息人決定是否發送、何時發送、如何發送、發送到哪裏,這給相關部門實施集中控制和管理帶來了壹定的困難。受害者被侵害後,往往處於“冤屈無門,投訴無門”的窘境。大部分人無奈忍氣吞聲,帶來沈重的精神壓力。

(四)缺乏網上新聞發布審核機制。在傳統媒體上發布新聞,壹般都是由本人、主任、值班主編把關。重要的稿件和敏感的報道都要經過上級審批,不是壹個人能完成的。制度的嚴格和規範保證了傳統媒體輿論導向的正確性,同時減少和避免了虛假報道的發生。由於網絡新聞特定的生產模式,其對新聞的加工往往由壹個網絡人獨立完成,不經審核直接上傳,使得新聞信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難以被監管,導致生產過程可控性低,失誤頻繁,可信度低。

(五)互聯網從業人員政治意識淡漠,媒介素養普遍較低。網絡媒體的專業素質大多側重於計算機網絡的熟練程度,對新聞專業的要求很少。大部分網站員工沒有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方面的培訓,網站管理的弊端使得對人員運營的管理難以掌控。可想而知,把媒體管控的責任交給壹個沒有接受過新聞專業教育和培訓,缺乏媒介素養的網絡人,後果是什麽。

(6)網絡傳播的時效性、廣泛性和隱蔽性,使個體很容易發泄個人的憤怒。由於網絡具有傳播速度快、影響大的特點,壹條不良信息可以在幾秒鐘內傳播到世界的每壹個角落,造成的不良影響和給被侵權人帶來的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失也越來越嚴重。壹些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抓住這壹特點,在遇到矛盾糾紛時,不通過正常合法的途徑解決,而是在網上發布謠言誤導公眾,制造事端,引起政府恐慌,從而以輿論“綁架”政府,迫使其就範。

二、網絡侵權行為有哪些?(1)是侵犯人格權。主要表現為:

1,盜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犯姓名權;

2、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侵犯肖像權;

3.發表攻擊、誹謗他人,侵犯名譽權的文章;

網民和網站應該對這種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2)侵犯財產利益。基於網絡活動的便利性和商業性,通過網絡侵犯財產利益的行為屢見不鮮,比如盜取他人網銀賬戶資金,最典型的就是侵犯網絡虛擬財產,比如盜取他人網遊設備、虛擬貨幣等。

(3)侵犯知識產權。主要表現在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和商標權:

1,侵犯版權。如未經授權的數字傳輸他人作品、規避技術措施、侵犯數據庫等。

2.侵犯商標權。如在網站上使用他人商標,故意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網站是商標所有人的網站,惡意搶註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等。

第三,如何確定網絡侵權的管轄法院。我國民事訴訟法對侵權案件的原則是: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為了明確侵權地點,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地點包括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在該解釋中,針對日益活躍的信息網絡,對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進行了更加具體明確的界定。該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信息網絡侵權行為發生地包括被訴侵權行為發生地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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